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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14 17: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郭志强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自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未发生变动调整,仍分别为4410亿元和851亿元。受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发行再融资债券、债务还本等因素影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支出预算11226.1亿元变动为11505.1亿元、批准的省级支出预算2715.1亿元调整为2578.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自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未发生变动调整,仍分别为2933.5亿元和52.1亿元。受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发行再融资债券、债务还本等因素影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支出预算4834.2亿元变动为4793.8亿元、批准的省级支出预算91.1亿元调整为71.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自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未发生变动调整,仍分别为133.3亿元和15.9亿元。全省和省级支出预算自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来未发生变动调整,仍分别为104亿元和11.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受参保人数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收入预算4917.4亿元变动为5087亿元、批准的省级收入预算3082.7亿元调整为3217.2亿元。受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等因素影响,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支出预算4910.1亿元变动为4998.7亿元、批准的省级支出预算3421.4亿元调整为3422.8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我省实际,有利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督促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年初收入预期。加快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支出的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确实难以用完的资金,要严格按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好国有资本收益集中上缴工作。
  (二)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人大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抓好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市县用好债券资金。确保到期债务按时足额偿还,督促市县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严禁违规变相举借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加大暂付款清理消化力度,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三)扎实做好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科学测算预算收入,合理编制收入预算。预算支出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财政投入要优先保障省委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落实零基预算理念,打破传统基数依赖,预算分配要突出绩效导向,加强对低效无效、长期沉淀资金的统筹使用。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及草案内容,重点报告和反映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情况。严格落实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着力解决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有待完善的问题。
  以上报告,请审议。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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