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 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2011年1月20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0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突出“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工作主线,坚持经常性工作抓提升,实现规范高效;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破解司法难题;保障性工作上水平,推动自身科学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两个加快”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52098件,同比上升4.31%;其中,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5947件,同比上升17.23%。
一、围绕服务全省大局,能动司法,努力实现经常性工作规范高效
通过近几年能动司法的实践,全省法院逐步形成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的工作格局。去年,我们继续提升工作层次,着力规范高效。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643件,判处罪犯33652人。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审结一批煽动分裂国家、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开展“打黑除恶”、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审判,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案件15545件。对震惊川南,枪击哨兵、抢劫收费站的犯罪团伙主犯伍勇依法判处死刑。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审结案件2417件。对制售劣质食用油犯罪团伙主犯刘志峰、刘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00万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标准,促进量刑公开透明。健全完善大要案审理机制,办理刑事大要案件62件。成功审理了最高法院交办四川审理的首起正部级官员犯罪案件,以受贿罪依法判处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四川被确定为全国大要案件指定管辖法院。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84760件,诉讼标的389.19亿元。围绕推进“调结构、扩内需”,依法审结涉金融证券、建筑房产、交通能源、商贸物流等案件14605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112635件。强化保障民生,审结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涉“三农”等案件99509件。促进自主创新、优化投资环境,审结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004件。贯彻落实《侵权责任法》,审结产品责任、道交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47095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11358件。出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立案。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案件进行协调,调处结案1021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开展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案件专题调研,提出“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统一补偿标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等意见建议,省政府印发全省指导工作。落实《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6件。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出台司法便民指导意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省91%的法院建成规范化立案信访大厅,为群众提供快速立案、诉讼引导、立案调解、解答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开展送法下乡专项活动,设置便民诉讼服务站点。推广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开展巡回审判。开辟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706万元,减、免、缓诉讼费3175.1万元。
积极服务“两个加快”。围绕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审理招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指导意见等28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题调研,就统筹城乡发展、交通枢纽建设等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143项司法建议,117项得到采纳。加强对涉灾案件的审判指导,审结涉灾案件16941件,积极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出台社区矫正指导意见,完善特殊人群跟踪帮教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审理川投资产公司与省经济技术担保中心撤销权案、宜宾天蓝化工与北方红光化工买卖合同纠纷等120件社会影响大、党政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
二、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突破,积极应对司法工作新课题
中央确立的政法“三项重点工作”,赋予法院工作时代特点和新的内涵;“两个加快”的迅猛推进,前进中的新情况、新类型矛盾纠纷不断出现,都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新课题。全省法院直面问题,攻坚破难,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发展。
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四川强力推进党委、政府主导的大调解工作,得到了中央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全省法院乘势而上,推动大调解体系完善,保障大调解规范运行。一是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帮助建章立制,编印、发放《大调解工作100问》等资料,发布典型案例,培训调解人员8.4万人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2万余件。依法审查确认、执行调解协议14098件。二是规范保障三大调解的衔接配合。分别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签署指导意见,明确具体衔接办法。开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充分肯定和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前期成果。选聘20414名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委托调解10573件、邀请调解13652件。发挥司法调解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三大调解齐头并进。三是深化司法调解。建立“立案调解中心”,开展全程全员全域调解,组建交通、少审等305个专门调解庭(室),开展评选调解标兵、调解精品案例等“四个100”活动,根据城市、农村、灾区、民族地区的不同特点,创新涉灾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类型化调解方法,实现司法调解创新发展。四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防止以调压判,注意纠正强迫调解、违法调解行为。对调解无望、依法不能调解的案件,坚决果断下判,判出一批精品案件,彰显法治权威,确保大调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全省法院调撤结案208063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6.63%,同比增长4.44个百分点。我院三次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完善涉诉信访和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在前两年集中清理涉诉信访老案和执行积案、甩掉沉重历史包袱的基础上,去年着力巩固成果、防止反复、源头治理,健全完善两个长效机制。一是涉诉信访终结移送机制。省委政法委、省联席办、省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的实施意见》,明确省法院统一依法终结全省涉诉信访案件后,纳入地方教育稳控,不再反复交法院复查。终结移送机制,严格了复查程序,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信访秩序,维护了法律尊严。省法院已经依法终结移送824件信访老案,无一出现反弹。我省涉诉信访持续走低,进京案访比居全国第26位。涉诉信访终结移送机制为全国首创,我们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被吸收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相关文件中。二是执行联动机制。省委省政府发文,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使集中清理的突击机制常态化,为全国首创,最高法院转发全国。去年,全省法院全力抓好落实。25个省级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形成11项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协作机制。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部门会签意见,与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省纪委、省监察厅专门下发文件,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党政干部不当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行为。金融机构、税务、工商、建设、国土等系统共协助法院查控财产12.86万次,检察、公安系统依法打击拒执行为,追究刑事责任13人,限制出境62人。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助法院执行重大疑难案件3369起。全省法院均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小组,及时处理执行举报线索,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整顿消极执行、清理委托执行等7个专项活动。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0421件,执结案件90097件,执结标的181.08亿元,执结率为89.72%。四川无一件中央挂牌督办的执行案件。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审判管理体系。围绕公正廉洁司法,我们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强力推行网上办案,推进审判权公开透明运行,构建规范审判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一是实现三级法院联网。克服地域广、基础差、经费紧等困难,积极争取中央专项投入,多方筹措资金,依托政法专网建设,一年之内全部建成三级法院局域网并联网,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共享。二是实行网上办案。开发30多个应用软件,除涉密案件外,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全部证据材料、办案信息同步上网。根据授权,在网上可以适时查看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进展、卷宗材料、操作记录,实现办案过程内部完全透明运行。三是有效监管办案行为。对各类案件设置不同的控制节点,电脑自动随机分案、排期开庭、同步录音录像,自动进行审限预警和超审限冻结。对法院、部门、个人的办案效果,电脑自动生成考核数据,客观评价工作业绩,形成有效工作激励。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重点评查,其他案件随机抽查,落实审判责任,防止和减少办案瑕疵。四是推进审判公开。在内部透明运行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网络安全措施,能够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尽量对外公开,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庭审信息网上查询、庭审网络直播,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法官和审判活动。四川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网上办案的法院。最高法院专门在川举办“审判管理理论与实务”论坛,推广四川做法,确定四川为首批“4+1”信息化示范省市。
构建司法廉洁防控体系。对影响司法公信、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廉洁问题,全省法院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关键部位,大胆探索,建立符合法院特点的廉洁防控体系。一是以警示教育触及灵魂。每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全省法院“反腐倡廉教育日”活动,组织廉洁司法集体宣誓;实行“每季一案例”、“每月一学习”,定期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增强教育直观性、实效性。二是着力重点环节。省法院机关对在立案、民事、执行等重点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庭长、审判长,全部实行轮岗交流。充分运用审判管理成果,院长、庭长借助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分配、审执时限、查封扣押、评估拍卖、财产分配等关键环节,层层把关,加强监督,最大限度挤压违规操作空间。三是实行法官与律师“阳光交往”。与省司法厅、省律协两次召开“法官与律师恳谈会”,形成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建立主动回避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建立专门的会见室、阅卷室,方便律师和当事人,规范诉讼行为。四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坚持主动抓、主动查,做到实名举报线索必查、纪委检察院移交线索必查、案件评查发现线索必查、违反“五个严禁”线索必查,共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3件34人。省委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最高法院在川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现场会,《中国纪检监察报》连续两期刊载四川法院惩防体系建设做法。
三、围绕自身科学发展,强化保障,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全省法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获得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在各方支持中加强保障,在加强保障中提升能力。
依靠党委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落实省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为中基层法院补充干警656名,招募“西部志愿者”34名,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培养“双语”人才76名,为基层法院定向培养专业人才222名。落实政法机关“三项制度”,加强审务效能建设,开展司法作风巡查,组织技能练兵和技能竞赛,完成省级培训21期4283人(次),指导中基层法院培训1967期51878人(次)。省法院在省直机关首届公务员业务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积极争取宣传媒体的支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新津县法院法官徐泽民长期与病魔抗争,始终坚守岗位,经媒体广为报道,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开展“感恩奋进”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涌现出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57名。
依靠人大政协监督,加强改进工作。全省法院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一是坚持工作报告制度。日常工作,定期汇报;重大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活动,主动报告。9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大调解工作,常委会专门作出决议,推动了全省大调解的深入发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配合省政协开展大调解体系专题调研。半年、年底向省人大、省政协汇报、通报工作。二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组织“代表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监督执行、参与调研等5621人(次)。“5.12”地震两周年之际,1596名代表委员视察都江堰、北川等灾区法院。15位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省法院“百万案件评查”活动。38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31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聘为省法院廉政监督员。完善“一对一”联络制度,专人登门走访代表890多人(次)。通过短信平台、《联络专刊》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加强经常性联系。三是认真办理意见建议。省法院春节后召开的第一个会议,就是专门部署落实“两会”精神。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9件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6件提案,逐件落实,逐件整改,逐件反馈。对“适当增加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建议,与省妇联召开专门会议,选聘1389名女性担任人民陪审员。
依靠政府支持,落实工作保障。争取各地政府及财政支持,妥善化解基层法院基建欠债。全面加快“两庭”建设,新建、在建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实行“交钥匙工程”。落实信息化专项资金,全面建成三级法院局域网和广域网。加快灾后恢复重建,179个规划重建项目,已完工162个,在建17个。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为基层法院争取专项资金,改善安保设施和办公条件。开展结对帮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建设。
各位代表,一年来,省法院41项工作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有些方面取得了创新和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全省上下政通人和、高歌猛进的政治经济形势,为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人财物保障,使我们提升了司法能力;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关心厚爱,帮助我们提升了司法水平;社会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和人民群众热切的司法期盼,给我们提供了不懈的司法动力,使我们信心日增,激情满怀,打开了思路,放开了手脚。对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法官办案方式陈旧,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司法能力与社会需求、人民期待依然不相适应。二是随着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民诉法修改后,省法院再审案件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少数干警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散漫,特别是极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四是一些基层法院装备落后、办公条件较差,安保力量和安保设施不足,制约性、瓶颈性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所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位代表的大力监督支持下,积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全省总体工作取向,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制定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惩治力度,妥善审判涉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审慎处理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类行政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全局工作中积极作为。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落实省委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调解、完善大调解体系的审议意见”,强化衔接配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的一体化和常态化。提升司法调解,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机制,创新类型化调解方法。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信访终结移送机制,切实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规范执行工作,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依靠政治优势、体制优势破解执行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巡回办案和审判公开,完善诉讼便民措施。
四是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狠抓法院班子建设,抓好分类教育培训,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警示教育,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是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困难,拓宽法官来源渠道,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加强安保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法院的支持力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定信心,恪尽职守,攻坚克难,击鼓奋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我省“十二五”宏伟目标、奋力开创“两个加快”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三个至上”:2007年12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代表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大法官、大检察官提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2008年6月,最高法院正式将“三个至上”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2.能动司法:2009年6月,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宁夏考察时提出,“能动司法”作为法院服务大局的必然选择,是指在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能,严格适用法律和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根据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更加注重自觉性、前瞻性、针对性、规范性和有序性,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3.“打黑除恶”:是指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恶势力犯罪。
4.“行政审判白皮书”:2009年起,四川省法院实行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对年度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5.“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18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当前政法系统应当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6.“四个100”:是指2010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的评选100件调解精品案例、100名调解标兵、100篇调解优秀调研成果、100个调解先进人民法庭(合议庭)活动。
7.省联席办:是指全省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8.进京案访比:作为评估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某辖区内进京上访涉及案件数量与同一统计期间内该辖区一审案件收案总量的比率。
9.执行联席会议制度:2009年10月,四川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挂帅,政府一名副职、法院院长负责组织协调,25个成员单位共同协调处理重大执行事项。
10.“4+1”信息化示范省(市):2010年10月,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上诉案件电子卷宗在线传输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四川省作为试点,率先与最高法院实现联网和案卷网上传输。
11.“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5月,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狠抓公正、廉洁司法和制度建设。
12.“双语”人才:是指法院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既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又懂汉语的法律人才。
13.政法机关“三项制度”:2010年1月,四川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基础上,提出的“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三项制度建设。
14.“百万案件评查”:2010年3月,中央政法委决定全国所有政法机关自2010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每年各级政法机关评查案件100件,三年评查案件100万件。
15.“交钥匙工程”:是指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基建和财政投资计划,由政府进行建设,建好后再移交政法部门。
16.“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10年12月,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政法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水平。
17.“四个一律”:2010年12月19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对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20110126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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