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始终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惩治职务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与提高队伍素质的辩证统一,为建设和谐四川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的辩证统一,促进和谐稳定
打击与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只有打击有力,才能保护到位;只有依法保护,才能有效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38367人,起诉43522人。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422人,起诉5036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1240人,起诉23240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884人,起诉2083人;严厉打击毒品、赌博犯罪,批捕2395人,起诉2552人。进一步强化追诉职能,对应当立案而侦查机关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78件;依法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引导补充完善证据7556人,上升26.4%;依法追捕982人,追诉281人,分别上升23.4 %和24.9%。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丈夫杨爱平伙同他人制造车祸、“杀妻骗保”,以故意杀人、保险诈骗罪追诉后,杨被判处死刑。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76人,起诉773人。紧紧围绕加快“三个转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金融诈骗等犯罪,批捕127人,起诉131人,促进了市场化配置资源;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犯罪,批捕246人,起诉300人,维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93件。进一步强化经济犯罪立案监督。针对一些地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突出的问题,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监督立案127件;针对少数中介组织违法从事中介活动等突出问题,监督立案21件。东临会计师事务所陆旭提供虚假验资报告,造成火炬化工集团被骗1900余万元,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陆被移送审查起诉。
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通过初查举报线索,为577名被举报人澄清事实,实事求是保护了干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共立案侦查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虐待被监管人等职务犯罪228人。通过审查案件,决定不捕5197人、不诉840人。通过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活动,排查涉检案件221件,办结212件,集体访、告急访分别下降45%和6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连续五年实现“零上访”,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通过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依法纠正原处理决定50件,决定赔偿44件。通过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制度,建立监管场所投诉信箱、约见检察官等制度,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省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降10%。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辩证统一,促进依法从政
惩治和预防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职务犯罪。只有从严惩治,才能有力治标;只有深化预防,才能有效治本。
(一) 加大力度,突出查办职务犯罪
当前,职务犯罪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对此,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查办职务犯罪不放松,共立案查办222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做法。
抓重点,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办大案110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206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乐山市委原副书记袁俊维涉嫌收受巨额贿赂,攀枝花市原副市长韩宗山在分管城建工作中涉嫌受贿,被省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中房集团工作人员陶刚贪污1200万元,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保发展,突出查办破坏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职务犯罪。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利益主体的多样性,使一些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对此,突出查办矿产资源开发中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职务犯罪129人。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原书记杨四维,在开发煤炭资源、处理安全事故中,收受巨额贿赂,为矿主谋取非法利益,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突出查办挪用、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572人。蓉光企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在企业改制中,涉嫌隐匿、侵吞600余万元国有投资收益,被立案查办。
察民情,重点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针对“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统一行动,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128人,涉及36家医院,其中正副院长24人;针对“读书难、上学贵”的问题,组织专项办案活动,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97人;针对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土地征用和退耕还林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从严查办,立案84人。
促规范,及时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立案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429人。江阳区国土分局原副局长周新川违法行政,出具200亩国有土地的虚假产权证明,造成30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涉嫌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
护公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现象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65 人。老君镇派出所原所长不依法履职,致使一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达8年之久,被依法侦查、起诉。
查行贿,遏制贿赂犯罪。共立案查办91人。东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军为低价收购国有企业和在贷款投资、工程立项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上千万,被依法侦查、起诉。
重程序,严格执行诉讼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公正办案,规范办案,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试点,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侦结率和办案质量明显上升。
(二)结合办案,深化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抓住干部这个关键、利益这个要害,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履职越位、错位、缺位,破坏市场化配置资源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同步预防、警示预防等专门预防,促进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维护公平,割断权力与利益的纽带,切实保障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司法行为的公正性、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市场竞争的有序性。省人民检察院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推进制度建设,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在全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
建立完善医药、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查询系统,28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被取消投标资格。配合交通、水利等系统建立“廉洁准入制”。结合典型案件,一案一建议,提出检察建议651条。深入工商、税务、教育、水电等系统(行业)开展预防。加大预防调研力度,提出预防基层干部侵吞征地补偿款犯罪的建议,被中央办公厅转发。
三、坚持促进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的辩证统一,促进公平正义
促进公正与维护权威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法制的统一。只有司法公正,才能树立司法权威;只有树立权威,才能更好地实现公正。
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明显不当的案件,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47件;对审判活动中超审限等问题提出纠正116件,增加2.3 倍。观音煤矿原法定代表人陈国富贪污、挪用资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二审法院均没有认定贪污罪,终审判处陈有期徒刑4年。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数罪并罚,改判有期徒刑15年。
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违法保外就医等212人;立案查办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38人。德阳监狱六分监区原负责人刘虎,违规在外租房,让服刑罪犯何成敏居住。何服刑期间形同“自由人”,组织策划枪杀案(被判处死刑)。检察机关查办后,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当前,凸现的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成为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37件,建议法院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裁判。对因犯罪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96件;支持单位、公民提起民事诉讼239件,上升73.2%。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引导13名农民工依法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着力维护司法权威。法律关系的确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加大司法纠错和权利救济的同时,维护司法机关作出的正确决定和裁判,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31件抗诉不当的刑事案件,依法撤回抗诉;对256件原处理正确的刑事申诉案件,依法予以维持;对26件不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案件,依法不予赔偿;对原处理正确的1992件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不予抗诉。对13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四、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行使职权的辩证统一,促进执法公正
自觉接受监督是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只有真诚接受监督,才能确保依法履职。
落实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这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更是人大对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有力支持。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07次,邀请代表视察310次。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专题报告了开展司法监督、贯彻执行宪法修正案、律师法、劳动法的情况。由院领导带队到市、州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交办的15件议案和案件,已全部办结。
落实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向政协通报工作198次,邀请政协委员民主评议检察工作208次,及时办理转办案件和提案121件。省人民检察院向省政协通报了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主动派员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落实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办理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制度,建立检察工作重要事项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577件不服逮捕决定、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经人民监督员监督,改变处理意见9件。
五、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与提高队伍素质的辩证统一,促进能力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在于提高队伍素质;只有提高队伍素质,才能确保执法规范。全省检察机关“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取得新的实效。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从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抓起,切实查找和整改执法办案中的问题,新建、修订16项办案制度,狠抓落实。明确执法终身责任,对错案实行责任倒查,确保一切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市级院检察长异地交流力度。对11个市级检察院开展巡视督查,全面掌握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履职状况,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整改。对22个市级检察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大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坚持从严治检,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了17名检察人员。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省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巡视督查经验。
进一步强化执法素质。全省招考录用489名本科大学生,调剂录用司法考试合格人员79人。检察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省人民检察院落实任前专业考试制度,12名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考试合格后任职;将法律职务与行政职级脱钩,选任了一批优秀检察员,遴选了一批主诉检察官。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状况开展调研,确定33个示范院、20个重点帮促院,由领导定点联系,加强督导。对63个班子进行调整充实,为基层检察院选调57名优秀大学生,对千余名干警进行素能培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十佳”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王岚等一批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典型。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是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2005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律监督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民主、法治、公正、效率等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敢于监督的勇气、善于监督的能力亟待增强。有的缺乏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执法不规范;有的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样化和利益之间的矛盾认识不足,对滥用公共权力,侵害国家、公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不够;有的在刑罚执行监督中执行制度不落实、不规范。
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较大差距。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明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有的检察干警对法律规定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事实和证据审查不严;有的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检察队伍的文化结构同《检察官法》规定的本科学历要求差距明显。适应检察职业化要求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检察官流失和断层问题突出,专业人才缺乏,一些检察院尤其是边远、贫困的基层院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
三是检务保障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需要还有差距。部分基层检察院经费装备紧缺,基础建设落后。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对未来几年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性质的矛盾和利益相互交织,法律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认真贯彻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法治四川、和谐四川,实现发展新跨越,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第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产生于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伟大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根本保证。
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理念。深刻认识“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意志为唯一权力来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法律监督始终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进行。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就是依法治国的主体,自觉落实司法为民,使检察工作始终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牢固树立只有司法公正才能赢得司法权威的理念。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绝对底线。只有司法公正,才能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司法才会真正赢得权威。
牢固树立忠诚、平和、一以贯之的理念。忠诚是一种执法操守,只有忠诚于法律、忠实于事实,才能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平和是一种执法心态,只有平和,才能冷静客观、周全审慎;一以贯之是一种执法尺度,只有一以贯之,才能避免忽紧忽松、忽左忽右,始终维护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第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法律监督是民主法治的基本运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禁毒、禁赌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经济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促进市场主体自主创新;重点打击破坏矿产资源、污染环境等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重点打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依法解决利益矛盾,促进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维护稳定的治本之策。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围绕促进“三个转变”,坚决查办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建设移民、矿山生产、资源开发、重点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医疗卫生、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坚决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侧重于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对从政行为的规范,严格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制度的执行,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有效遏制职务犯罪。
加大立案监督力度,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执法不严;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批捕后不及时执行、随意变更逮捕措施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着力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判决后不依法交付执行,以钱抵刑,违法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问题。
第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法治”的本质在于有效制约公共权力,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监督权滥用危害更大。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检察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素质建设为基础,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建立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业绩主导型的奖惩激励机制,按照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的要求,造就高素质检察官职业群体,切实解决检察官“断档”的问题。以作风建设为关键,坚持从严治检,严禁检察干警及家属利用职务从事经营性活动,防止干警陷入利益纷争,防止权力的任性和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确保公正执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快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位代表,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决心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20060322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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