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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冯键 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来源:​20180209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5-23 16:06: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融入依法治省实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犯罪惩治,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五年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98591人,同比下降3.2%;起诉320977人,同比上升23.7%。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间谍、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严惩涉枪涉爆、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88560人,起诉118239人。严惩毒品犯罪,批捕41670人,起诉45185人,积极参与彝区禁毒防艾。突出打击网络造谣、涉黄涉赌等犯罪,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在惩治危险驾驶、家暴引发犯罪、暴力伤医等犯罪的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治理建议。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653人,起诉14689人,同比上升37.3%和67.3%。查办商业贿赂职务犯罪633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160人,起诉3259人,分别是上一个五年的5.4倍和6.8倍。起诉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非法集资34亿余元等一批重大案件。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70人,起诉1047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60件、不批捕4336人、不起诉2389人。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71人,起诉1136人,同比上升99.6%和347.3%。起诉莫三平等人制售伪劣牛肉干11万余公斤等典型案件。专项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等犯罪1111人、起诉1363人,批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89人、起诉270人。起诉徐维行等41人跨国电信诈骗等一批重大案件。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批捕1631人,起诉5381人,同比上升7.5%和98.8%。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226人。起诉邓文平等人加工煤焦油污染大气等一批污染大气、水源、土壤犯罪案件。积极参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督察期间发现的一污水处理企业伪造污水处理数据骗取国家环保补贴等一批案件予以挂牌督办。通过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或提出检察建议,促使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202件次。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严厉打击性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帮教,有90人考入大学。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办案,避免因司法活动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创新留守儿童关爱、事实孤儿救助、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帮教等工作方法。泸州“纳爱”、成都“亮晶晶”、内江“谭妈妈”等108个未检团队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研发了以预防毒品犯罪、防止性侵、防范校园暴力和抵制未成年人常见犯罪为主题的精品法治课,巡讲2104场,覆盖2943所学校293万余名学生。

依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连通使用。芦山、九寨沟地震发生后,依法办理涉灾案件,化解涉灾矛盾纠纷,服务保障灾后重建。在全国率先推动设立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基金,联合民政、人社等部门共建多元救助工作格局,被中央政法委推广。共对344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余万元,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着力解决农村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194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被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92件,为群众追回各类薪金1亿多元。

二、强化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和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廉洁规范行权履责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职务犯罪9111件11863人,同比上升19.6%和15%,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321件9498人、渎职侵权犯罪1790件2365人。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845人(含厅级125人),同比上升58.8%。查办了南充拉票贿选案、资阳原市委书记李佳受贿案、雅安原市委书记徐孟加受贿和滥用职权案、太原铁路局原局长杨绍清受贿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追回包括“百名红通人员”朱振宇在内的在逃犯罪嫌疑人48人。

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10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202人,重点打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等行为。依法严惩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查办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908人。

突出职务犯罪预防治本作用。围绕“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天府新区建设等重大部署,积极开展重大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省检察院对天府国际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为期5年的预防职务犯罪跟踪服务。结合个案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30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万余批次,2191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领域,立案30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5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湿地1400余亩,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34家。19名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责任人被纳入市场准入“黑名单”。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7亿多元。汉中一公司违法排放废水造成嘉陵江广元段铊元素严重超标4.6倍、广元城区供水中断36小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利州区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违法企业履行修复环境义务并赔偿8000万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36件,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职,提出检察建议2650件。

三、强化司法行为监督,严守公平正义防线

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34。监督撤案234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786件。重点监督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确保不枉不纵。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定罪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85件。监督纠正庭审程序违法、被告人辩护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程序问题2891件。

加大对刑事执行的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各类违法情形27820件(人)。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491件。查办了剑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对一些罪犯判处实刑后未执行刑罚的情况加强监督,纠正370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384名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省检察院严肃查办荞窝监狱狱警殴打服刑人员致死案,三名狱警被判刑。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纠正社区矫正执行不当14440件,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率和犯罪率逐年降低。

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0243件,提出抗诉465件、再审检察建议2355件,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989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530件。西昌市法院错误执行案外人罗某财产,经三级检察机关接力监督,最终西昌市法院向罗某支付赔偿金80余万元,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精典教学案例。针对当事人利用法院判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63件。宁波伊司达洁具有限公司伙同主审法官制造虚假诉讼、非法获取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省检察院提出抗诉,主审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典型案例”和“检察机关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省共遴选出4661名员额制检察官,未入额人员分别明确为检察辅助人员或司法行政人员,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办案流程、办案组织设置、履职监督等30项配套规定,全面落实检察官责任制。坚决拥护自觉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配合纪委做好职能、机构、编制划转以及线索移交、人员转隶工作。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试点工作,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1642人、不起诉6876人,其中排除非法证据后不批捕145人、不起诉41人,推进庭审实质化,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人证出庭作证,对促进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障诉权、公正裁判起到了重要作用。深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

五、加强基层基础和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坚持政治建检打造人才高地。切实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等学习教育,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0名、业务尖子784名、办案能手1033名,实现了历史突破;141个集体、34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单位17个,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苏知斌等一批先进典型。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自身监督。坚持基层强检促进平衡发展。

六、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打击拐卖儿童、电信网络犯罪重点建议办理。省检察院对五年来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30件议案、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出的22件提案全部办结、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专项检查、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检务。

2018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法治保障。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主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风险型经济犯罪。重点聚焦藏区彝区45个深度贫困县,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对象识别扶持、扶贫项目审批实施等环节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

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着力解决电信网络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侵害幼儿、儿童犯罪,积极参与惩治校园欺凌、“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依法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拓展检察监督领域,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积极应对改革新形势,以及部分检察职能转型调整新变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主动发现问题跟进监督;既重视个案监督又重视类案监督,注意研究共性问题防止监督碎片化;既重视刑事监督,又注意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并重,促进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检察机关向社会开放,通过互动式体验式教育预防新模式,实现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案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提高法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夯实责任提高效率。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深化智慧检务改革,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深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衔接工作。

五、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大学法”活动,增强工作本领。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务保障,持续加大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队伍建设和援藏援彝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果,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来源:20180209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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