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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2:10:30

2019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20200519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19 10:49:44 浏览次数:718 【字体: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4953件,同比上升1.8%,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66795件,同比下降3.1%;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112件,同比上升23.1%;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57件,同比上升41.2%;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38件,同比增加2.5倍;办理其他类检察案件31651件。

一、围绕中心工作,践行初心使命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网络安全领域犯罪、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提前介入重大命案侦查305件,坚决避免冤假错案发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1120人,起诉2339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42人。省检察院连续第2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打击经济金融犯罪与防范化解风险并重,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1880人。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将贫困户、事实孤儿、残疾人等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共救助1612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07人,同比上升39.4%。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4013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86件,同比上升24.8%。严防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90件。

二、更新监督理念,做到客观公正

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一方面,严格法律适用,追诉犯罪,批捕各类犯罪43147人,起诉72274人。另一方面,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9968人、不起诉709人。

践行“定分止争”的理念,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对9230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980件均做到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对2491件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民事、行政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重复访持续下降,许多陈年积案得以化解;对31268件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每季度分析研判检察业务数据,适时调整监督重点。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情况,从严从重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854人,起诉867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718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推进“四大检察”,落实为民司法

做优刑事检察,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活动,着力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起诉毒品犯罪10209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503人,同比上升62.8%。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2464人。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883人。用好“派驻+巡回”监督手段,对全省32所监狱巡回检察96次,发现问题218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侵犯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案件108件。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群众权益保障。针对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趋势,强化同级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2件,同比上升36.8%,促进问题解决在当地。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124件。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对明显超标的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四类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0件。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07件,同比增加1.2倍。针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怠于履职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9件。针对行政机关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支持而不支持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2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案办理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4910件、食品药品安全3740件、国有财产保护85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73件、英烈保护及其他领域58件。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对没有有效落实诉前检察建议的,提起公益诉讼447件。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督促对507个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监督,督促对430个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超许可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等问题进行整治。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监督,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7亿元。

四、保护教育管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740人,起诉2480人,同比分别上升5.1%和12.7%,其中,批捕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209人,起诉267人。6件案事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事例向全国发布。

坚持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1115人,起诉1896人。对涉嫌犯罪、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643人,不起诉329人。在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号检察建议”,查访学校、幼儿园3352所,促进整改安全隐患200个。会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意见,推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建设阿坝“格桑梅朵”等84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6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推动实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量连续两年下降。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队伍素能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合力解决问题,把践行初心和使命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的关心支持下,省检察院组建第一至第十检察部,市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4.6%,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47.5%。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已经形成。

严格分类管理检察人员。严格检察官员额的进出标准,有142人退出员额,新遴选员额检察官155名。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院领导以检察官身份办理案件22995件。

加强对市、县检察院的领导。针对市级检察院副职、县级检察院“一把手”任职时间过长、年龄老化等问题,省检察院主动向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畅通检察队伍“上下左右”交流渠道。公开招录281名检察人员,充实基层检察队伍。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对纪律作风一严到底。全面排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情况,严格“三个规定”报告。对6个市级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对8个市级检察院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主动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省检察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立代表委员联络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走进庭审现场等活动2057人次,上门走访1018人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5项重点工作,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推进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及时反馈。对14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主动向省政协通报工作,对省政协委员提出的11件提案全部办结。全省检察机关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室等,将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置于阳光下。

一年来,四川多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42个集体、175名个人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省级以上表彰。

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四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助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基础上,主动作为,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侦查318件,批捕100人,起诉103人,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对涉疫情普通刑事案件特别是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53件,消除戾气,维护社会稳定。下半年将继续强化涉疫检察监督,在打击涉疫犯罪、处理“疫后综合症”、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对妨害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快追诉,最大程度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对确因经营困难诱发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认真甄别,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避免刑事打击扩大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好绿水、青山、蓝天。依法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法律服务。严格把握逮捕的必要性和起诉的标准,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对涉案企业,尽量不采取“关停封”等手段,决不能办理一案、垮了一个企业。到今年4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清理出涉民营企业“挂案”和积案541件,已办结123件,还有418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主动参与城乡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持之以恒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好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内性侵犯罪,完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并会同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健全关爱服务、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对低龄未成年人涉罪原因分析,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以县级检察院为阵地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向社区、向乡村延伸。与重庆市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

四、持续优化强化法律监督。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机制,对同级监督未能纠正的问题,上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直至问题解决。推行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全面推开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开展超期羁押、久审不判等问题专项检察。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力度,推动市、县检察院任职时间过长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在人财物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大对藏区彝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的支持。深化系统内巡察,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防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始终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敬畏信守法律的检察铁军。

来源: 20200519四川日报
终审: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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