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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剑州志》(十卷)

发布时间:2017-02-20 15:3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李溶等修,李榕等纂。李溶,字锦湘,湖南沅陵人,同治十年(1871)署剑州知州。李榕,原名甲先,字申夫,剑州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举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历官江宁盐巡道、浙江盐运使、湖北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等。

此志始修于同治八年(1869),乃是李榕自湖南解官归乡之后,应州“大夫人士”之请,率同其弟朴、柄、拭栩,儿子李颖及诸门人编辑而成。李溶来署知州时,正赶上收尾,自是大力赞助。纂修过程中,其一是将雍正旧志“详加考证”,其二是广为采录旧志以后一百四十余年间史事加以编辑,成书启于同治十二年(1893)刊刻印行。到了民国十六年(1927),省修志局复用铅字印行。

此志分十门,约8万余字,记事虽简而明晰。艺文门比重仍大,超过半数,除雍正旧志所载外,增补少量清代中后期的诗文。其他门类仅于官师、人物等有所增补,人士中增入嘉庆初白莲教起义在川北之活动及被清军镇压之史实。

今存同治十二年(1873)刻本和民国十六年(1927)四川省修志局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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