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表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四川这些单位和个人获奖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共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预计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将达到8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四川民族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
胡 秀(藏族) 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副校长
漆 英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
鲁 华(彝族) 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
王韦皓 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刘 雯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刘 瑾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科长
王梦颖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教师
李建军 乐至县东山镇镇长
祝 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福利保障处处长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教育部网站名单
来源:
四川在线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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