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四川•历史文化】王志强 ‖ 探秘汉平阳府君阙墓主
坐落在四川绵阳市郊芙蓉溪畔的汉阙——《绵阳县志》记载为“平阳府君阙”,自1962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后,备受各地金石学家、专家和学者关注。其墓主是谁?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究其原因,主要是能给考证者提供的文字依据太少,阙文早已残缺不全,历代文献的记载也是寥若晨星。
阙,主要出现在两汉至三国末(史称汉魏时期)。其时宫殿、祠庙和陵墓前常筑有此物,多以石材堆砌而成。前二者用来装饰威严,渲染气氛,肃立环境;墓阙则有名垂万世、旌表祖先、扬举后人之用。故凡有条件者,后人总愿为其先人建造墓阙,以期荣宗耀祖,扬名天下。墓阙的墓主,按汉时规定是有一定身份之人,或达官贵人(太守以上),或豪门望族。从阙的建造风格和工艺难度来看,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的汉代,也非一般平民百姓所能企及的。绵阳的“平阳府君阙”因阙文有对墓主“府君”之称,故可断定它是一座墓阙。
墓阙的建立有一个基本原则,墓主必须是当地人,也就是说,墓主不管逝于何地,必须还葬故里,方能由后人为其立阙。因为阙不仅是颂其墓主,还要扬其后人,张其宗族。这也是为什么身为蜀汉重臣的蒋琬大司马病逝于涪县只能修墓立祠,而没有立阙的缘由。因为他虽为高官显贵,但非涪县籍(原籍湖南),故只能“厝葬”涪县。(见《三国志·蜀书·蒋琬传》)
另外,“府君”一词也颇带时代性。“府君”之称有三种情况。一是汉魏时,因太守自辟僚属如公府,故尊称太守为府君;二是汉魏以后对贵人的敬称;三是自唐以后,不论爵秩,碑版通称死者为府君。三种称谓,虽时代不同,但结合汉隶阙文字体出现,绵阳的“平阳府君阙”肯定为汉时墓阙。
既然是墓阙,那么墓主为何人,几十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各有不同的解读,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平杨叔”为墓主
据宋代《隶续》一书记载,阙文仅有“平杨府君叔神”六字。作者对此加有按语:“平杨府君六字,盖汉人神道所刻者。石缺不全,莫知为何人,汉字存于今鲜矣,譬之麒麟一毛,虬龙片甲,皆可贵也”,可见宋时阙文已斑驳脱落,缺头少尾。从其记载中,“杨”字非县志所载“阳”字,“杨”很显然为墓主之姓,“叔”则为其字了。故此六字表述的是:此阙是在×(或××)平担任过府君之职的杨叔其人的神道碑。这个“×平”有可能是当时的地名,如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中有文曰:“族祖武平府君”,其“武平府君”就是指在武平郡当太守的常宽。据此可推断为:墓主是在×平当过府君的杨叔。
但遍查两汉、三国及晋代史书,在册的显赫有名人物中均无杨叔其名,涪县更无此人。这仅是根据此文献记载推断出来的一个人物。
“汉平杨叔”为墓主
清乾隆时期,四川著名文人李调元著《蜀碑记补》中记载为:“汉平杨府君叔神道”八字。嘉庆《四川通志》的金石部分记载为“汉平杨府君神道”。民国《绵阳县志·艺文》的引言里,在慨叹明末战乱给绵阳县带来的灾难时说:“李譔五经,简篇灰烬;汉平双阙,传刻苔封。”这些记载皆言“汉平”。
查“汉平”一名有三个地点:一是今江西清江县西,后汉置,三国吴改为吴平;二是今四川涪陵县东南,三国蜀汉置,南朝宋省;三是湖北旧荆州府境,南齐置,隋废,今缺。前两地与立阙时代相符,但江西一地离蜀太远,汉魏时期还未见有蜀人赴其地作官的记载。再查《三国志·后主传》载:“延熙十一年秋,涪陵属国<后主建兴中(公元223-237)改涪陵郡为涪陵属国>民夷反,车骑将军邓芝往讨,皆破平之。”次年分涪陵西北置县,故名汉平县(今武隆县西北鸭江乡)。因此,“汉平”一名是有地点可查的,若“汉”与“平”二字连缀相称那么阙文所指的墓主就是在汉平县作过府君的杨叔其人了。
但“汉”“平”二字连缀古来早有存疑,据民国《绵阳县志》记载:“今仙人桥侧所存石阙,刻有梁大通造像各种。阙上端并有‘汉平’二字,如瓦当式隶书。第一‘汉’字,第二坏烂,第三‘平’字,谓之平阳府君阙。‘汉平’二字不相属联,又多刻大通造像杂其间,且‘汉平’字外无字,殊难臆定,姑两识之。”再对照《隶续》之记载这个“汉”字很显然是后人经考证补刻于阙上。汉平杨叔仍未查见其人,亦有待进一步详考。
蜀汉重臣李福为墓主
汉时,“杨”“阳”因同音常相通假。如地名“丹阳”,《史记·楚世家》记为“丹杨”,《汉书·地理志》记为“丹阳”;“杨货”一名,《论语》记为“阳货”,《史记》作“杨货”。如果扩大“杨”“阳”相通的用辞范围,那么“平杨”即为“平阳”,平和杨连缀组成了一地名,汉魏时已有平阳郡、平阳乡、平阳亭等建置,那么,阙文六字之意又可释为:在平阳作过府君之人的神道。这尤如前文中的“武平府君”一样的称道,这在古代称谓中也是常见的。而“叔”字在这里只能作为建造墓阙的人对墓主的称谓了。如《隶续》中收有另一碑阙为“汉杨侍中文父神道”,其“父”字就是对墓主的称呼。
据《三国志·蜀书》载,蜀汉重臣李福,字孙德,涪县(今绵阳市区)人,为益州豪强李权之子。先后为蜀汉书佐,西充国长、成都令、巴西太守、江州督、扬威将军、尚书仆射(蜀汉时,为尚书省次官,主持日常事务),封为平阳亭侯(地点尚未明确,一说在江油境,一说在三台境)。其籍属、身份和封号都符合立阙条件和“平阳府君”的称谓。阙文中的“叔”字,则表示立阙人与李福的辈份或排行(古时兄弟间排行为孟、仲、叔、季)关系。
以上三种情况,都离不了杨、李二家。据晋人常璩所著《华阳国志》记载,汉时涪县大姓为“杨、杜、李”三家,可见杨、李二姓建阙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但《隶续》的作者为北宋洪造(后改名适,公元1116-1184年),官至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他不可能亲临绵阳来查看此阙,他为收集天下汉隶字体而著《隶释》《隶续》二书,故阙文皆由地方呈报,他汇总编纂。再《隶续》一书是晚年著作,终编于淳熙六年(1179)分四次刊刻,有的刻于越(浙江绍兴),有的刻于蜀。现在再版的多是清嘉庆影印本。清李调元著《蜀碑记补》是乾隆二十八年(1763)中进士后入翰林为庶吉士,他在京所著并刊印成书。嘉庆《四川通志》是引用李调元之文而成。其文皆受《隶续》影响。只是变“平杨府君叔神”六字为“汉平杨府君叔神道”八字。
但是同治《直隶绵州志》中将“平杨”改为“平阳”又是何因?今查该州志的主编是绵州知州文棨、董贻清,他们亲自督纂并厘定,总纂伍肇龄、何天祥二人,伍为进士出身,历官居翰林院编修、国史馆协修、侍讲学士等,何亦为生员,另外还集用了42位文人学士参加编修,尤其是州官文棨其祖李在文、父年昌阿皆为绵州州官,三世牧绵,皆勤于修志。因此,该志书改“杨”为“阳”亦非儿戏或笔误。此志不仅改了阙文,而且将《隶续》所集之阙文亦改为“阳”,可见其用心之良苦也。
另外,从各文献中所引《墨宝》一书之文曰:“平杨必姓名,如建平太守之类。叔,其字也。”其中“必姓名”明显是刊刻之误,因其例证“建平”就是地名,所以正确的原文应是:“平杨必地名。”由此可见,原阙椽头上六字变为八字是由后人补刻所为。南北朝时梁大通年间,有人又补刻有浮雕造像于其间,所以不排除此八字的排列并非原文排列顺序。另按惯例,应为“汉故平阳府君叔神道碑……”等内容。“汉”和“平”之间应有“故”字,而“平”和“阳”字是相连缀的。如是成立,那么墓主定为李福可能性就更大了!
再则,从立阙的原则看,必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建造时代(必须是汉魏时期),官阶(太守级以上)、封号一致(平阳亭侯)、原籍(墓主归葬故里,由其后人为其立阙)等几个条件,李福都完全满足。晋人常璩《华阳国志》里明确记载有“李福,涪县人”。所以《宋集古堂记》里说宋时绵州(今绵阳)近郊的古碑碣屡遭破坏的情况时,十分慨叹:“如公琰(指蒋琬)之碑,孙德(李福、字孙德)之碣......”。则十分明确地认证了留传至今的国家级重点文物“平阳府君阙”就是蜀汉重臣李福的墓阙,不可置疑。现市内不少史志专家、学者及北大考古系主任孙华先生亦操此观点,应该说是破译了此阙墓主的千古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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