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与德 ——荀子对思孟的非难与孔门易学分野
作者:李华《光明日报》( 2019年09月07日 11版)
荀况彩像(清殿藏本)资料图片
《新编诸子集成·荀子集解》资料图片
《荀子·非十二子》对子思、孟子的非难,是人们得以了解孔孟之间儒学传承状况的重要记录。马王堆帛书和郭店竹简《五行》篇重见天日后,思孟五行说得到确证,相关争讼似已尘埃落定。然而,荀子对子思、孟子的非难最终落脚于二者对“仲尼子弓”之学的淆乱,这也提示我们,荀子指斥思孟背后还存在着学脉传承的分歧。由此入手可以发现,荀子批判思孟学派的深层原因,在于二者在孔门易学传承上的分野。
一
《荀子·非十二子》对子思、孟子学派的批判如下:“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祇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弓为兹厚于后世,是则子思孟轲之罪。”后世聚讼多集中于思孟五行的具体内容及“僻违”“幽隐”“闭约”的神秘性何在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指斥思孟学派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子思、孟子对仲尼、子弓学说的淆乱上:“以为仲尼子弓为兹厚于后世。”从此入手,或可对荀子指斥思孟的原因做进一步了解。
《荀子》曾多次提及“仲尼、子弓”,并把子弓推尊到一个无以复加的圣人地位:“圣人之不得势者也,仲尼、子弓是也”“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志,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彼大儒者……仲尼子弓是也”。有学者据此认为,荀子对子弓的高度推尊是其自述师承之举:“屡言‘仲尼子弓’者,是荀子自述其师承。”(郭沫若《十批判书》)那么,荀子主动接续孔子、子弓,并担心被子思孟子“案往旧”所淆乱之说,究竟代表了孔门思想传承中的哪一具体环节呢?详究孔子、子弓、荀子的学术渊源可以发现,三者在学术传承上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对易学传播的贡献,荀子与孔子、子弓共同构成了儒家易学传承的重要脉络。
《易》与孔子关系密切:孔子不仅明确表示出对《易》的重视:“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而且据《史记》记载:“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此后,孔子作《易传》十篇、发掘《易》道精微的说法不断出现。今人金景芳先生虽然指出《易》之“十翼”不是孔子亲手写定,但也不得不承认“其中当有一部分是经孔子鉴定而保存下来的旧说”;子弓在儒家易学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亦不容小觑,子弓即孔子再传弟子楚人馯臂子弘,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及《汉书·儒林传》记载,馯臂子弘是孔子易学传承的重要环节:“商瞿鲁人,字子木,少孔子二十九岁。孔子传易于瞿。瞿传楚人馯臂子弘。”值得注意的是,荀子的思想与“《易传》,特别是《系辞传》的思想完全如出一范”(《青铜时代·先秦天道观之进展》)。此外,荀子同样强调“善为《易》者不占”,存在着明显接续孔子易学思想的成分。
由此,荀子批判思孟淆乱“仲尼子弓”学术传承的原因可明:子思、孟子一派所“淆乱”的“仲尼子弓”之学,即为荀子所继承的孔门易学。而子思、孟子所“案”之旧说,也应为孔门易学,但又与子弓、荀子一系大不相同。
二
《易》在产生之初被视为卜筮之书,孔子是《易》由数术阐释到义理阐释过程的关键人物。马王堆帛书《要》篇记载了孔子解《易》时轻祝卜而重德义的努力:“《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孔子主张发明原始易学隐而不明的部分,以此寻找到“数”,即可以“成变化而行鬼神”的天道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对“德”的终极追求。其中,“数”为基础和手段,“德”为最终目的。正是基于这一立场,对《易》中原有的祝卜功能和神秘性因素,孔子采用了“后其祝卜”的“不占”态度,而着重阐发《易》的伦理和教化意义。因此,李学勤先生曾盛赞孔子在《易》由术数到哲学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孔子真正把数术的易和义理的易(或者叫哲学的易)完全区别开来。”
荀子继承了孔子以“德”解《易》的做法,不仅刻意回避《易》的卜筮功能,主张“善为《易》者不占”,并尤其强调《易》的伦理道德色彩。例如《荀子·大略篇》:“《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聘士之义,亲迎之道,重始也。”以上所论涉及《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及《家人·彖》“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荀子糅合二说,借用《易》的卦理传达其教化伦理思想。可见,今人对荀子“深通孔子以人事解《易》之学”(徐芹庭《易经源流:中国易经学史》)的评价是相当中肯的。
与荀子相较,子思、孟子的易学传承脉络则略显晦暗不明。其中,子思对《易》的传承争议不大,例如相传为子思所作的《表记》《坊记》《缁衣》,便多次引《易》;而“率性”“尽心”“俟命”等《中庸》精义亦与《易》之“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相通。高亨、金德建、武内义雄等学者均据此认为“子思一派长于《易》学”。然而《孟子》七篇却从未引《易》,虽然历代学者屡言《孟子》精于《易》,例如宋代大儒程颐称“知《易》者莫如孟子”“由孟子可以观《易》”,焦循在《孟子正义》中亦称:“古之精通《易》理,深得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旨者,莫如孟子。”甚至今人吕绍纲先生通过比较《孟子》思想与《易》之精义指出,孟子的性善论、仁义观等均与《易》六十四卦密切相关,并据此称:“孟子而不知《易》,天下何处更寻知《易》之人。”然而,由于今本《孟子》中未见明文论及《易》的部分,因此学界多认为思孟学派并不传《易》。但如果突破今本《孟子》七篇的局限,回归战国秦汉时期《孟子》的早期传本中去,这一论断或可改写。
今本《孟子》七篇,并非战国《孟子》原貌,在西汉末年刘向领校典籍后,仍可见“诸子略”儒家类《孟子》外书四篇及“兵家略”阴阳类《孟子》一篇。秦代焚书,唯《易》卜不焚,儒家经传与诸子均未幸免,以致西汉初年“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书”(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然而唯独《孟子》“篇籍得不泯绝”,成为汉初最早问世的一批文献。这也提示我们,早期《孟子》传本得以免祸或与其中存在《易》卜成分有关。值得注意的是,《汉书·艺文志》中有《孟子》一篇被列入“阴阳”类,这类作品恰恰与数术《易》多有相合。《汉书·艺文志》指出兵阴阳作品具有“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的特点。颜师古注曰:“五胜,五行相胜也。”可见,这篇《孟子》具有懂得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熟悉五行变化、善于运用神秘性力量以达成目的的倾向,这与《易》“数”特点高度相似,如《周易·系辞》提到“天地之数”的时候,称“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帛书《易之义》篇有“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的记载,也认为易学精髓在于通过对“数”的神妙运用,从而洞悉规律、指导实践。而据帛书《要》篇记载,孔子解《易》步骤为“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荀爽释曰:“幽,隐也”。对比可见,被列入阴阳家的《孟子》一卷恰恰处于利用《易》“成变化而行鬼神”,即“幽赞而达乎数”的数术易阶段,尚未达到“明数而达乎德”的义理易要求。这也正是荀子指斥子思孟子学说“僻违”“幽隐”“闭约”的原因所在。
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思孟五行说,能够发现其背后也有易学思想的支撑。《易之义》载:“位天之道曰阴与阳,位地之道曰柔与刚,位人之道曰仁与义。”所谓“柔刚”即是对五行的统称。按照上述观点,阴阳、五行与仁义意义相通,只是分别对应于天道、地道与人道不同层面。而郭店楚简《五行》篇仁义礼智圣“行之于内谓之德之行”,“不行之于内谓之行”的记载,与上述思想若合符节,也体现了以人道“仁义礼智圣”与天道阴阳、地道柔刚(五行)对应一体的思想。由此可见,荀子指斥思孟五行说的原因,并非在于“仁义礼智圣”本身,而是对与之一体的数术易学因素的反对。同时可见,孔子虽有区分数术之易与义理之易的努力,但对“数”与“德”的传承分野与争议,直至孟、荀时期依然存在。
(作者:李华,系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副教授、泰山学者。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CZW01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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