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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建党百年征文】段雯 马睿 ‖从百年党史看四川党组织 对“三农”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段 雯 马 睿 来源: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 绵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3-31 15: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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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启事:四川省地方志办等五部门联合开展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文字和影像作品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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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1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将根据作品征集情况,组织省内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分文字作品、影像故事2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川观新闻将为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作宣传推广,搭建线上主题展区,面向全省千万用户展示优秀作品。《巴蜀史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刊”将择优刊发征集作品,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公开出版;川观新闻、四川机关党建网、四川省情网、“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四川共青团”官方微博等平台将择优宣传推广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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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年党史看四川党组织

对“三农”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段 雯 马 睿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四川党组织对“三农”工作的认识与实践

(一)土地革命时期,四川党组织对“三农”工作的初步认识与实践

1927年“八七”会议召开,强调武装斗争和建立政权必须得到占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的拥护和参加,革命斗争开展才有普遍的、稳定的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开辟农村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走上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从此,农民、农村问题逐渐成为四川党组织的工作重点之一。

1928年开始,四川各级党组织以开展土地革命为主要渠道传达贯彻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在广大农村支持和领导农民群众开展抗捐抗粮斗争,收缴各地地主武器、现银,打击地主恶霸和反动民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暴”,并尝试建立属于自己的农民武装。1928年3月至1930年底,四川党组织领导的农民暴动就达到20余次。这些武装斗争尝试建立根据地,是“工农武装割据”理念在四川的实践,沉重打击了四川国民党军阀和封建地主阶级,扩大了土地革命的政治影响。

1931—1935年,四川党组织还领导发动了30余次武装斗争。这一时期的武装斗争是以川陕、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和主力红军为依托,按照各地农运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发动四抗斗争及农民武装斗争,目的是建立革命武装,支援苏区和红军的巩固发展。

土地革命时期,四川党组织陆续提出“没收反动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交给农民”“反对加租夺佃”“武装农民”“一切乡村政权归农民协会”等主张,如1930年中央发出川陕省苏维埃《苏维埃区域土地农民问题决议案》强调:“正确的解决土地农民问题是苏维埃区域政策最主要的问题。”实践中,普遍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

革命政权建立后,普遍开展打富济贫、开仓赈粮的斗争,让饥寒交迫的农民有饭吃有衣穿,并没收土豪劣绅的财产,分给群众。还开展分田地、不交租等具体工作。特别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建立,使川北大巴山区和川东南武陵山区的贫苦百姓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共产党的教育、红军的影响、农民群众的亲身经历,使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大大提高,他们明白了要改变受苦受难的状态,只有跟着共产党、跟着红军闹革命。他们从被动革命变为主动革命,从自发反抗到自觉斗争。在革命斗争中,农民群众懂得了为什么要打倒军阀、为什么要打倒国民党、为什么要打倒土豪,他们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利益所在、自己的诉求所在。

(二)抗日战争时期,四川党组织对“三农”工作的思考与认识

1935年4月,因叛徒叛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被破坏、党员被捕,至1937年12月,四川没有中共省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也先后遭敌破坏,全省仅剩60多名党员分散隐蔽坚持斗争,党的活动进入低潮期。

1936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上海党组织先后派党员回川开展情报统战工作,发展党的组织和党员,为四川党的恢复准备条件。这一时期党的工作主要是围绕民族团结、共御外敌开展的。

1939年12月,毛泽东同志撰写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明确提出贫农是没有土地或土地不足的广大的农民群众,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贫农和中农都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才能得到解放;而无产阶级也只有和贫农、中农结成坚固的联盟,才能领导革命到达胜利。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确立均分化的农民私有制,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的需求和渴望。这一时期,在南方局的领导下,四川党组织除大力发展民主运动外,将农村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一方面,重视和加强农村政治基础建设,分别在广安、大竹、渠县、达县等地,与当地党组织共同开展农运工作,建立“两面政权”,开展武装斗争等;另一方面,动员和训练一批党员、进步青年学生及其他进步人士,利用各自的社会关系,深入农村采取合法不合法的方式为农民服务,联络农民或民团,建立起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四川党组织对“三农”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一)新民主主义改革时期,四川党组织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与实践

人民政权建立初期,四川各地开始进行土改试点工作。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对土地制度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并进一步保障了农民的所有权。同年,西南区军政委员会颁布《减租暂行条例》,规定“凡出租土地者,均不得预收地租或地租以外的任何变相剥削。”

从1950年11月起,川西、川北、川东、川南4个行政区分别在一两个乡进行土改试点工作。在取得土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川随即展开大规模土改。到1952年5月,全川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深受剥削压迫的四川农民群众获得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摆脱了千百年来封建宗法对人身的束缚,实现了多年来“耕者有其田”的诉求,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程度。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四川党组织对“三农”问题的深入思考与实践

1956年,党中央公布《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6—1967年)》,为四川农业生产指明了光明前景。1957年,党中央提出“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1961年,中央八届九次全会提出,必须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试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从此全党形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62年,中央八届十次全会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发展总方针。在这一阶段,四川党组织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和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始终重视粮食生产,增加粮食产量。

1957年,省委提倡在全省种植双季稻。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四川粮食产量每年平均增产约4亿斤,是解放以来第一个粮食生产的黄金时期。1958—1960年,四川还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省共建成水库3952处、小型堰塘36万处,到1962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54万亩。在特殊时期,四川各级革委会和成都军区也多次要求“抓革命、促生产”,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开始兴建,到1970年,邛崃、蒲江、名山、中江等10多个县的400多万亩耕地实现水利灌溉。从1969年开始到1973年,四川的粮食产量开始回升。

第二,始终重视农业生产,认识到农业是工业、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

农业是社会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重要来源,是工业原材料的重要来源,是工业产品重要的市场,是推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重要保障。从1952年10月开始,为加快推进在自愿基础上组织农民群众交流生产经验,在劳力、畜力和农具上实现互帮互助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共四川省委建立了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这一阶段,经过整顿、暂缓和调整,全省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基本保持着发展、巩固、再发展、再巩固的健康发展势头。这种发展形式,提高了劳动效率和亩产,有利于解决个体农民在劳力、农具和技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很受农民欢迎,四川独创的这种互助合作形式一度发展到4万多个。

1956年,中共四川省委提出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耕作制度改革;同年3月,中共四川省委召开县委书记以上三级干部会议,提出克服两个“平均主义”的经验;5月,省委进一步要求县级以上党委领导干部,要下决心深入到群众中去,蹲下来,亲自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

1969年始,省革委重新强调“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在发展多种经营过程中,养猪生产、棉花生产和社队企业得到了较好地发展。多种经营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各地小宗农副产品生产出现了可喜局面。

1975年,邓小平同志强调,四川要树立“农业第一”的思想。四川政策不能随便改变,改变了群众就不信任。四川要在几年内把农业搞上去。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已大量出现的社队企业,明确承认其性质属于集体经济,这实际上已开始在计划经济体制允许的范围内寻找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出路。

第三,始终重视农民群众的诉求。

农业人口占四川人口绝大多数,这是四川的实际情况,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时期,都必须从农民这个实际出发。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提出农民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浓厚的群众基础。四川各级党组织依次开展的土地改革、乡村政权建设、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农业互助组和农业合作社的兴办、普及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开展农村调查研究、建立贫下中农组织、开展“三史”教育、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等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特别是从1976年开始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更是被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977年春,省委要求农村当年分配做到增产增收、多劳多得、分配兑现、社员得到实惠。从这一年开始,农民从集体分配得到的收入逐年增长。分配问题成为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重点,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的原则,坚持“压中间、保两头”的政策。

(三)改革开放时期,四川党组织对“三农”工作的再认识与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在农村发力,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从1978年开始,省委对农村经济政策作出规定,推行“包工到组”;10月,向全省范围推广广汉县金鱼公社“分组作业,定产包工,超产奖励”的经验,对农村地权制度进行改革。这一阶段的农村改革,总的方向是一步消除“左”的束缚,解放农民和农村生产力,从而为四川农村的现代化奠定最初的基础;改革实质是在保持土地所有关系和集体经营形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适当分离,确立农户和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强调以市场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对计划与市场的定位有了新突破。

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又称“一号文件”)正式肯定农村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1983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即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1985年《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1986年《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连续5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政策的。这5个“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用名词——“五个一号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省委、省政府也陆续印发了多个文件。如198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指示》,要求各地调整农业结构,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社员家庭副业,逐步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1983年,省委印发《发展农村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坚持以户营为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等。农村大地上桎梏多年的热情被点燃,省内各地到处洋溢着生产的气息,压抑已久的生产力被释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农村多种产业结束长期徘徊局面,乡镇企业蓬勃兴起,农村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1984年10月到1992年10月,四川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入,农村改革已有起色。这一阶段,四川农业市场化改革的重点转向流通领域,核心是改革传统的统购统销体制,确立农产品流通的“双轨制”模式,逐步形成和提高农产品流通市场化程度。同时,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也开始相应的改革,农业增长中开始实质性地引进市场因素,从而迈出了农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重要一步。

1992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这一阶段是深化市场变革,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大量农业生产要素转移到非农业领域,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压力,再度出现粮食等农产品供给紧张、物价猛涨的局面。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符合农村客观实际和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政策,特别是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2002年10月至2007年10月,这一时期是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全面部署的时期,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时期。四川农村改革的重点也转移到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上来。农业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到确立;粮食等农产品流通全面放开,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逐步扩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正在着手构建。

2007年11月至2012年10月,面对农村发生的新变革,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面临的新局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问题,农村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战略机遇期。农村改革作为关键环节,在全局之中,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动着四川全面改革。

新时代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进行了再思考与新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社会事业发展全局,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农”工作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不同的重点和目标。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印发,更为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者:段雯,绵阳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科长;马睿,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来源: 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 绵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终审:谢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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