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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英华】三苏生平通俗演义(二)——初仕凤翔:体恤民瘼改衙规

作者:彭 飒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5 13:4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文载《巴蜀史志》2023年第3期

三苏生平通俗演义(二)

彭 飒

初仕凤翔:体恤民瘼改衙规

嘉祐末年,苏轼初仕凤翔,一个政坛新锐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干。治平三年(1066)四月,壮志未酬的苏洵不幸去世。

修改衙规,减轻衙前役之害

十二月十四日,苏轼到达距京都1170里的凤翔府,担任知府宋选的助理,立刻雄心勃勃地投入工作。

眼下早春时节,催办“衙前役”是凤翔府当务之急。凤翔多大山,森林资源丰富,终南山中的千年松柏成为皇家建筑用材的重要来源。每年春季要采伐大量竹木,编成一串串大型排筏,从渭水放入黄河,送到汴京供皇家建造之用,是为凤翔百姓承担的衙前役。

长期以来,此役让当地百姓怨声载道。走访中,木料场里的几位民夫告诉苏轼,一方面,官府每年总是挑选不合理的时间安排衙前役,枯水时节无法放排送达汴京,而洪水暴涨时节又常遭筏散人亡;另一方面,不管什么原因损失多少竹木,官府都会让百姓按数罚交银子,而且这罚银以往是来年交,现在却要求当年兑现。

苏轼听后很不解,为何不在黄河水势平稳时节安排衙前役呢?民夫们摇头叹息:虽然朝廷谕令是这样的,然而地方恶吏却总是私下乱发放筏的号令,其目的就在于借罚银之事从中捞取好处。

凤翔地处宋与夏交界地带,西夏南侵宋境的战争连绵不断。最近的一次战事虽已过去十多年,但现在仍到处是荒田与流民。生产萎靡,民贫役重,百姓怎能休养生息!

苏轼立即提笔,连夜给执掌财政的三司使蔡襄上书,一陈衙前役之害,二乞免除225户积欠,三改衙规——若确因天灾人祸丢失木材,容许百姓在来年再补交罚银,四建议让百姓自行考察水情,在渭水、黄河涨水期之前,择机运送木筏,由衙吏监管即可。

朝廷批准了苏轼的变革方案。此后,衙前役之害大大减轻。

春旱祈雨灵验,引凤凰泉水扩建东湖

春旱祈雨灵验,引凤凰泉水扩建东湖春旱祈雨灵验,引凤凰泉水扩建东湖

三月旱灾加剧,苏轼不禁为农民的春耕发愁起来。

那个年代的人们信奉祈雨之法,设坛祭天能够让苍天恩降及时雨。

苏轼也不管这种办法灵不灵,只要对老百姓有利,他就会竭尽全力地去尝试、去呼吁。刚到凤翔不久,眼见四处民生凋敝,他就给宰相韩琦上了一份“论场务书”,提出“官榷与民”“行宽大闲暇久长之政”等建议,呼吁放开一些官府垄断行业,让老百姓去经营,以拓宽民生获利的渠道。

听说太白山上积有龙水,他便立刻带人上山,设坛祭天求雨,还真下了一场毛毛雨。

毛毛雨显然难以缓解旱情,苏轼便陪太守宋选再次举行祈雨仪式,并动员全城军民参与。或许是苏轼及百姓的虔诚感动了上天,顷刻间,乌云翻滚,暴雨倾盆而至。

官员们在衙门里谈论,商人们在集市上奔走,农夫们在田地里开犁,凤翔顿时一派欢腾。苏轼四处查看雨情,乐得合不拢嘴。

这场大雨下了三天三夜。适逢府宅北亭刚刚建好,苏轼欣然将这个亭子命名为“喜雨亭”,作《喜雨亭记》。

然而,苏轼深知靠祈雨之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春旱问题。于是,他带人四处考察水源,最后决定实施一项引水工程——引城北凤凰山泉流入城东“西池”,提升西池囤蓄能力。西池充盈,干旱时则汇以润田,平时则是人们休憩游览的好去处。

历经数月紧张施工,昔日死水一潭的小小西池,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城中大湖。因湖位于凤凰城东,即改名东湖,沿用至今。

巧的是,37年前,苏轼的二伯父苏涣进士及第后的第一份工作就在凤翔府宝鸡县做主簿。而今初入仕途的苏轼也来到这里,而且幸运地遇到了两位好上司“传帮带”。

宋选是一位勤政善治的仁厚长者,在工作上给予苏轼很大的信任和帮助。苏轼对他十分敬仰,并深得其勤勉务实作风的熏陶。

两年后,陈希亮(字公弼)接替凤翔太守。陈希亮是苏轼的老乡——眉州青神县人,也是苏家故交,有清官良吏、虹桥发明人之称。他极尽长辈和上司之责,对苏轼在为人作文做事方面养成低调内敛、谨慎踏实作风,给予了格外严厉地锤炼。被他敲打得“颜面扫地”的苏轼,内心明白其良苦用心并从中获益匪浅。他去世后,苏轼还特意写了《陈公弼传》,表达感恩和缅怀之情。

这几年,陪伴父亲在京城过着市隐生活的苏辙,南园种菜植树,研读《周易》,作政论《新论》三篇,深入分析当今之势,提出为治务本,强调完善法制。他与兄长虽性格不同,但学以致用、为国为民长治久安的抱负和主张,却没有不同。

苏洵完成《太常因革礼》,赍志以殁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二月,苏轼凤翔三年任满还朝,至治平三年六月期间,初判登闻鼓院,后召试秘阁,获三等,得直史馆。

这一年五月,王弗因病去世,年仅27岁。这成了苏轼心中永远的痛。后来回想起十年恩爱夫妻的朝朝暮暮,深情写下《江城子·记梦》悼念王弗。

不幸的事接踵而至。九月,积劳成疾的苏洵,刚刚完成与人合编的大型礼书《太常因革礼》,便一病不起。

一个少时游历甚广、“二十七,始发愤”的苏洵,一个治国政论宏博、拥有“王佐才”“帝王师”之才却三试不中、求仕不顺的苏洵,一个诗文经学大儒、百世所宗的苏洵,一个培育出苏轼、苏辙两大旷世栋梁之材的苏洵,在治平三年(1066)四月二十五日,带着遗憾走完了他短短58年的人生之旅,在京城病逝。

“朝野之士为作哀词铭诔者百三十有三人。”(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朝野有识之士一片哀戚与惋惜。英宗皇帝诏赠苏洵光禄寺丞(寄禄官名,从六品上),特派官船专程护送苏洵灵柩还乡。当时苏辙在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任推官仅一年,因父丧而离职,兄弟俩挽扶父灵回蜀,依礼服丧。次年八月,苏洵葬于眉州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今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永光村)。

在开封,苏轼第一次给神宗皇帝上奏斥灯贱伤民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驾崩,宋神宗继位。七月兄弟俩服丧期满。十月苏轼续娶王闰之(王弗堂妹)为妻。已近年关,苏轼兄弟携家眷离蜀还朝。自此,苏轼兄弟再也没有回过故乡眉山。

北宋建国以来,经历多年边患,被辽和西夏交相盘剥和侵略,每年要从国库中拿出大量白银和绢来买得边境安宁。为了改变积贫积弱的国势,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二月,宋神宗锐意求治,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负责变法事宜,“熙宁变法”拉开帷幕。王安石欣赏苏辙的才干和支持变法的热情,因而,执掌变法大局的专门机构——三司条例司甫一成立,刚刚回朝的苏辙就被安排担任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一职。

而苏轼则初除(任职)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神宗数次想要重用苏轼,但都被王安石阻挠。后王安石欲以事繁困住苏轼,令其权(代理)开封府推官。

转眼之间,迎来神宗即位后的第三个新年,神宗想让母亲和祖母过上一个热闹的上元节,诏令采购4000盏浙灯以张灯结彩。神宗发现这笔开支不小,随即又令减价收购浙灯。一些市司官员于是把浙灯市场全部控制起来,禁止私人买卖,以利宫廷低价采购。

苏轼听说此事,想起神宗曾当面嘱咐过自己“遇事即言”,便给神宗上奏《谏买浙灯状》:卖灯的老百姓并非富裕人家,常常出利息借钱来买材料制灯,等到年节来了出售,一家人的衣食就靠这几天的收入。陛下是百姓的父母,只能涨价贵买,切不可减价贱买。

呈上奏折后,苏轼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的。但又想,管他是福还是祸,若遇事不言,我会如鲠在喉。

过了十来天,朝廷并没有责怪苏轼,而且宫里买灯的事停办了。这让苏轼“惊喜过望,以至感泣”。

其实,在神宗全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时局面前,苏轼还有更多的话想讲。接着,他便向神宗“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写下一封万言书《上神宗皇帝书》,全面批驳激进变法的种种弊端,劝谏神宗“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次年二月,他又以青苗法害民《再上皇帝书》。两次上奏结局一样,如石沉大海。

苏辙渐渐发觉王安石新法弊端太多、后患无穷,却又不愿与时俯仰,八月上《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条例司乞外任状》,和苏轼一样不断直陈新法之弊,劝谏神宗用政分清先后主次,且请离朝外任。

熙宁三年(1070),苏辙被外任陈州(今河南淮阳)学官,当时张方平知陈州。

熙宁四年(1071),苏轼以太常博士、直史馆身份,出京担任杭州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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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彭 飒(眉山市作家协会会员)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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