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上的改革困境与成败周期
改革及改革家的困境是什么?改革的成败在历史时空中有无周期性的轨迹?这是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中外历史上,也确有不少著名的先例可供参考。
梭伦与商鞅:困境相似结局不同
公元前594年,梭伦出任雅典城邦的第一任执政官,推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废除债务奴隶制和残酷法律,按财产分级赋予政治权力,建立三权分立架构,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乃至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
梭伦改革在贵族与平民的夹缝中进行,既帮助了穷人又恪守中道。他曾以诗明志:“我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
亚里士多德曾在《雅典政制》一书中,谈及梭伦在改革中的困境:
当梭伦完成上面所述的宪法时,平民时常来找他,并且为着他的法律而使他感到烦恼,批评这些,问问那些;他既不愿变更法律条文,又不愿居留而受谤,所以旅行埃及,以经商和游览该地为目的,声明十年之内,将不回来,因为他认为他没有义务留下来解释法律,大家应该遵从他所写的法律条款。而且这时他的境遇也很不顺适。……因为平民期待他制订法律,重新分配一切财产,而贵族则希望他或恢复以前的制度,或只是略加变更;但梭伦双方都不讨好,尽管他如果随意袒护一方,就有成为僭主的可能,他却宁愿遭受双方仇视,而采取曾是最优良的立法,拯救国家。
公元前572年,梭伦在执政二十二年后放弃权力,前往埃及、塞浦路斯、小亚细亚等地漫游。他出走之后,雅典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公元前560年,庇西特拉图以武力成为雅典僭主。但这位僭主继续推进改革,原有的改革成果得以保全。梭伦游历十年后返回雅典,退隐在家从事研究和著述,死后安葬在故乡萨拉米斯岛。
相形之下,东方的改革家商鞅,就不像梭伦那样知进知退。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于公元前356年、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战国策》)”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而利益在变法中被侵犯的贵族们,则强烈反对他。
据司马迁记载,智者赵良曾当面批评商鞅的为政风格:“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他指出商鞅“危若朝露”,“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劝其急流勇退。商鞅没有接受赵良的劝告。
性格决定命运。公元前338年孝公薨逝,秦惠文王继位,商鞅失势出逃。他在位时法令森严,逃亡中投宿旅店遭拒,被捕车裂而死,后人讥为“作法自毙”。司马迁认定他“天资刻薄”,“刑公子虔,欺魏将卯,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
抛开道德评价,两位改革家的共同之处,是在顶层与底层的夹缝中奋斗,而其新法在他们下台后均得以继续实行。不同在于个人结局:一位执政二十二年全身而退,换来新法十年不变之约;一位行新法十年大治,专政十八年最终势败身裂。
中外改革周期:多以五至十年为一节点
尽管上述两场改革时空各异进程参差,但梭伦的十年约定和商鞅十年成功,还是引发了我的思考。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存在阶段性,检索中外历史上有代表性的改革,大体上以五至十年为一节点,越到近代越有节律感。
北魏孝文帝改革:公元471年即位,自484年起开始改革,首推俸禄制,翌年颁布均田令。十年后(495年)迁都洛阳,全面实行汉化政策。499年崩逝,在位28年。
北宋王安石变法:公元1069年出任首相,陆续实行均输、青苗等新法。五年后(1074年)罢相,翌年被召回复职,1076年第二次罢相。下台后新法犹存,1086年司马光为相,尽废之。
明朝张居正改革:自公元1572年起,连续十年任内阁首辅,创制“考成法”“一条鞭法”。1582年病卒后,被褫夺官爵,查抄家产。
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改革:1856年召见莫斯科贵族,提出自上而下改革农奴制的设想,翌年成立农民事务秘密委员会。五年后的1861年,颁布农奴制改革法令。1881年准备启动君主立宪改革,遇刺身亡。
日本明治维新:狭义的明治维新,自1868年宣布改元“明治”始。广义上则可从1867年起算,包括“大政奉还”、“王政复古”等政治事件。五年节点上(1872年)废藩置县,十年节点上(1877年)结束西南战争,维新大局底定。
列国改革历史进程中,还有不少以五至十年为一节点的情况,例如:俄国斯托雷平土地改革(1906-1911),中国清末新政(1901-1911),美国罗斯福新政(1933-1939),前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1986-1991)等。节点本身未必十分规范,同时也存在着例外:如中国唐代的“永贞革新”和清代的“戊戌变法”,皆历时百日即告失败;而欧洲的宗教改革,则长达一个世纪……,等等,需具体分析其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特殊原因。
失败标本之一:斯托雷平改革(1906-1911)
亚历山大二世遇刺身亡后,罗曼诺夫王朝的改革停滞。1905年革命后,尼古拉二世被迫颁布了等同于宪法的《俄罗斯帝国基本法》,成立国家杜马立法议会、实行多党制。沙皇俄国最后一位改革家斯托雷平,于1906年由内务大臣升任大臣会议主席(首相)。
斯托雷平改革从矛盾冲突最激烈的土地问题入手,可谓切中肯綮。斯托雷平努力将传统村社份地私有化,改善农民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境遇;同时通过地方管理和自治机关的政治改革,试图扶持起一个保守忠君的富农阶级,维持帝国的经济和政治稳定。
按当下的说法,斯托雷平是个标准的新权威主义者,改革与镇压两手抓,两手都很硬。为强推土地改革方案,他不惜得罪贵族地主,曾于1906、1907年间两度解散国家杜马;同时建立军事法庭网镇压国内“敌对势力”,在1906至1909年间,就有逾3,000人被处于绞刑,被称为“斯托雷平的领带”。
斯托雷平的铁腕式改革手法,曾受到另一位改革家维特伯爵的批评。他在顶层与底层之间腹背受敌,处境略似两千多年前的梭伦和商鞅,且逐渐失去沙皇的支持。在五年节点上,政治改革惨遭滑铁卢,地方自治方案于1911年遭第三届杜马否决,斯托雷平被迫辞去首相职务。同年9月14日,他被革命者刺杀,挽救沙皇俄国的最后一次改革宣告失败。五年多之后,“二月革命”“十月革命”相继爆发,罗曼诺夫王朝倾覆,政权落入布尔什维克之手。
失败标本之二:大清新政(1901-1911)
斯托雷平改革失败之际,邻国大清的新政也进入了弥留时刻。
义和团事变和八国联军入侵,导致了《辛丑条约》的屈辱结局,也成为大清最后一次改革的起点,其方向与三年前的戊戌变法雷同———学习日本实行君主立宪。新政期间,官制、行政、军制、法律、财税、币制、教育等改革逐步推开,并废除了沿袭千年的科举制度。
五年后新政出现第一个节点,朝廷于1906年9月下诏预备仿行立宪,设立专门政治体制改革机构“考察政治馆”。各地纷纷成立立宪公会。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并公布了以九年为期的筹备立宪时间表,同时放宽报禁党禁,推行地方自治,各省选举咨议局。
1908年11月15日,慈禧太后及光绪帝同日逝世。近年考古发现证明:光绪系中毒身亡。此前这对母子的权力斗争,导致了戊戌变法的失败,此后则令新政在临近第二个节点时出现变数:满族亲贵担心在政治改革中失去权力,1911年5月成立了以“太子党”为主体的“皇族内阁”。13名内阁成员中,满人占8名(其中宗室6人、觉罗1人)、汉人4名、蒙古人1名。
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对汉族士人多取利用而不信用的政策。朝廷用人,满汉之别由来已久。钱穆先生曾指为自私的“部族政权”,余英时先生亦形象地称之为“族天下”。同光以来,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为代表的汉臣,在太平天国之乱和洋务运动的历史机遇中,获得了政治、经济实力,并在“东南互保”中培育了地方政治势力。
1905年的废科举,断绝了多数汉族传统知识分子的仕进之途,一时怨望甚多。1910年,汉族士绅组成的各省咨议局,曾联合十数省督抚请愿向朝廷施压,要求提前立宪及速开国会。自私的“皇族内阁”,更重燃起沉寂二百多年的满汉仇恨,令汉族官员和士绅转而倾向民族革命。咨议局还在铁路国有化问题上与中央政府对抗,四川保路运动成了武昌起义的导火索,宪政改革逆转为排满革命,导致了大清王朝的覆灭。
余 论
历史上的改革家,处于不同阶层利益冲突的夹缝中,一步不慎,全盘皆输。梭伦和商鞅两位改革家,是古代史上政治成功、下场迥异的范例。斯托雷平改革和清末新政,是近代史上同期失败的一对典型。反思改革成败得失,不免令人感叹:梭伦的政治智慧,的确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颗恒星。
革命家列宁和孙中山都曾担心,朝廷改革的成功,将令他们的革命抱负失去机会。执政者凭借“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推行改革,目标都是避免革命。如果利益圈子太小或无法平衡各方利益,其后果往往是人亡政息,甚至犯下“颠覆性错误”。
纵观中外改革史,多数改革都不太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如果改革在启动后的五至十年间不能取得势头,就不大可能继续。
(摘自《炎黄春秋》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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