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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英华】嘉州香海棠和“海棠香国”的由来‖唐长寿

作者:唐长寿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1 21:43:34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州香海棠和“海棠香国”的由来

唐长寿

“海棠香国荔枝湾,苏子当年寓此间。”这是郭沫若对家乡乐山的歌咏。称乐山为“海棠香国”,是因乐山古代特产“嘉州香海棠”之故。算来,嘉州海棠在唐代就已出名,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记载说:“嘉州海棠,色香并胜”。薛能作《海棠》诗亦道:“四海应无蜀海棠,一时开处一城香。”以有香出名,故又称“嘉州香海棠”。

宋代,嘉州香海棠盛极一方。《广舆记》载:“海棠,嘉州出者香。”王十朋为此作《嘉香海棠》词云:“丝丝垂蕊,嫣然一笑新妆就,锦幕前后,燕子来时候。谁恨无香,试把花枝嗅。风微透,细熏锦袖,不止嘉州有。”认为香海棠虽非嘉州独有,但“嘉州出者香”无可置疑。孙长民在《海棠记》中说得更清楚:“海棠盛称于蜀中,然亦唯蜀之嘉州者有香而本大。”当时,古城内嘉定府治后海棠山(今桂花楼到海棠湾)就以海棠花多而为嘉州名胜。王象之《舆地纪胜》载:“周回皆植海棠,花时太守必宴赏。花片飞坠,自溪流入城中。”海棠山成了官吏们吃花酒的地方。

明代,嘉州香海棠依然享有盛名。张所望在《阅耕余录》中说:“蜀嘉定州海棠有香,独异他处。”袁子让《游凌云和岑嘉州韵》道:“异香棠蓓蕾,晚吹竹萧飕。”并专为之作《香国海棠赋》一篇,赞赏不已。曹学佺在《蜀中广记》中也引《花谱》说:“海棠有色无香,唯蜀之嘉州者有香”。汤显祖有《送陈仲道饷延绥归嘉定州》诗云:“海棠香尽归休晚,解道峨眉似远山。”对峨眉山下的嘉州香海棠记忆犹新。

到清代,何椿龄有《嘉州海棠》诗道:“海棠山下春如海,记取看花几度来。”嘉州海棠依旧。方象瑛《使蜀日记》在“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中载:“然汉嘉海棠实香,州守为余言,气似兰云。”在“十六日”中又载:“马州守赠香海棠、雪兰,口占截句谢之。”可见嘉州香海棠仍存。《嘉定府志·物产》说:“嘉州旧多海棠,今不常有,有亦非真者。惟郡署数株,花既佳,子尤累累可爱也。”所说正指嘉州香海棠,但已不多见了。

到民国时,郭沫若也只知道“那有香的海棠在现在已经是绝了种了。”郭沫若在《我的童年》中就写道:“(乐山)那在乡土志上是号称为‘海棠香国’的地方。”又说“但那有香的海棠在现在已经是绝了种了”。“木本的有香海棠,我本没有看见过”。对嘉州香海棠可谓念念不忘。1939年,郭沫若回乐山,作《重游草堂寺》诗道:“何处海棠香讯在,草堂寺内独徘徊。”又提到了嘉州海棠。

40年前,乐山还发生了一次嘉州香海棠是木本还是草本的争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热闹了好一阵子。但从宋人孙长民《海棠记》“然蜀中亦唯嘉州者有香而本大”的记载看,当是木本。郭沫若亦说:“木本的有香海棠我本没有看见过。”显然也认为是木本海棠了。

郭志全 绘(图片来源:乐山新闻网)

明代,在海棠山建一观景楼阁,名“甘棠楼”。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编成的《嘉定州志》记载:“州治枕海棠山,接高标之脉。甘棠楼,知州钟振题‘海棠香国’于此”。最早出现了“海棠香国”的提法。钟振是在万历二年至五年(1574-1577年)任嘉定州知州的,看来那时已有“海棠香国”之说,但当时可能只是指海棠山风景区。到万历后期,任四川巡抚的李时华有《凌云寺》诗云:“登高且尽樽前酒,香国海棠尚未残。”巳扩大为指整个嘉定城了。南明时,陈起龙在《重修凌云寺记》中说:“平定府旧称海棠香国”。平定府即嘉定州,为南明永历时所置。明确点明“海棠香国”是指整个嘉州,但只说“旧称”而不说“古称”,可见只是在南明之前的明代嘉定州才开始称“海棠香国”的。

到清代,海棠香国名气颇大,居然成了衙门樵楼的题榜。康熙时来游的方象瑛在《使蜀日记》载道:“樵楼榜曰‘海棠香国’,所谓海棠无香,惟嘉州独香也。”光绪十年{1884年}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游乐,更是亲眼见到城中衙门鼓楼上的“海棠香国”匾额。民国《乐山县志》也明确记载:“旧府署,海棠山麓。其樵楼在府署头门东南楼,额二:外曰‘汉嘉古治’,内曰‘海棠香国’。”因此,清代诗人诗歌中便常常把“海棠香国”拿来吟咏,如邹学山《从郡守游凌云寺》道:“漏天仿佛垂三岛,香国依稀现十洲。”刘濖《嘉定舟中杂咏》道:“身坐海棠香国里,胜游何必羡江南。”流风所及,到1928年郭沫若写《我的童年》时,一开头就说乐山:“在乡土志上是号称为‘海棠香国’的地方。”颇有几分自豪。

作者简介

唐长寿,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中国考古学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中国汉画学会理事,四川省历史学会理事,四川省郭沫若研究会理事,乐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原所长。致力于乐山大佛、乐山崖墓和汉画为主要课题的研究及相关乐山地方史研究。出版《乐山崖墓和彭山崖墓》《乐山大佛和大佛文化》等专著。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唐长寿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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