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彬礼乐
吴 飞
《光明日报》( 2024年07月10日 11版)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唐代学者孔颖达的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华夏文明作为礼乐文明的美学意义。不同于古代希腊的城邦文明和现代西方的宗教文明,中华礼乐文明参照天地自然之节律,予以适宜的修饰,而形成辉煌灿烂的文明体。它的美不在于人为的创造,也不在于神恩的赐予,而在于返璞归自然。
传说远古帝王太昊伏羲氏仰观天文,看到日月交替,阴阳氤氲,自然成象;俯察地理,看到山河壮丽,草木繁茂,鸟兽栖息。伏羲氏有所感悟,根据天地自然的这些纹理画出八卦,并由此确定了最初的婚姻制度,还发明了瑟,这就是“礼乐”的发明,也是文明的开端。文明之美,在于它最有序地反映了自然之美,自然能有多美,人类文明就可以有多美。
礼乐文化中的自然诗性
民国时期,冯友兰、李安宅等曾把礼乐文明称为“诗”的文明,认为其中渗透着浓重的诗歌美学。之所以用“诗”来理解礼乐文明,是为了区别于现代西方文明中笼罩性的宗教精神。宗教精神强调的是神的创造和超越,特别是把自然视为需要被超越和改造的。但中华文明不同,它不仅将自然视为文明的起点,而且当作文明的目的。人类文明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超越和改造自然,而是回归自然。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华礼乐文明的基本特征和美学境界:以文明与自然的和谐为最高标准。
《论语·雍也》中记录了孔子非常著名的一段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所说的“质”,指的就是自然,“文”指的就是人类文明的各种创造,包括文字、文章、文化、制度等。
如何理解文和质的关系?比如一块石头,这块石头的总体就是质,石头上的纹路就是文,皇侃注《论语》时以“实”解“质”,“质实”就是万物自然而然的状态。我们要对这块粗朴的顽石进行加工,就要找到内在于质实的纹路,按照它来切割打磨,最终把石头雕琢成一件精美的工艺品。中国人喜欢用玉石来代表君子之德,因为玉既有美好光滑的材质属性,又有极其细密的纹理特征。
中国人理解的文明,就是在自然的质地中发现纹路,然后按照这纹路进行文饰,使它更加华美有序。虽然经过文饰后的玉石更美了,但它仍然是一块石头,那些文饰并没有改变石头的质实,也不应该破坏自然,只是对它加以文饰雕琢。文明的意义,就在于文饰和加工粗朴的质实,但并不破坏自然。这个原则当然也成为中国美学的标准:自然是最高的美,人类的一切创造,最终都是要回到自然才有意义。
礼序乾坤,乐和天地
《乐记》中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讲的就是礼乐制度和天地自然的关系。天地自然是有“节”有“和”的,“节”强调的是差别,“和”强调的是和谐。比如春夏秋冬四时,会有冷暖寒暑的不同,这就是节。中国的历法制度产生很早,春秋战国时已经有了二十四节气和七十二候,就是为了尽可能细致地理解天地的节律。所以人类的礼制也特别强调节,也就是差异与秩序。
但天地之节并不是绝对的,所有的差异最终还要统合为一,《易传》讲“天地之大德曰生”,春夏秋冬的差异,最终落实为各种生命的生长收藏,所以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地之大之美,就在于四时代序与万物生长的统一,即节与和的统一。
所以,人类的制度也不能仅仅强调秩序,还必须把所有这些秩序统合起来,讲“和”,也就是要有利于礼乐制度下自然生命的展开。“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乐制度,就是人类以文明的方式对自然世界的诠释,因而礼乐文明也要以激发人们的生命活力为最终目的。
中国古人认为,春夏秋冬的运转是天地生生大德最重要的体现方式,所以礼乐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参照四时运行,《礼记·月令》篇非常详细地讲述了这个原则的使用。唐玄宗时期在礼乐制度上有过很大的创新,其中一点就是把本来是第四篇的《月令》改成《礼记》的第一篇,以强调它的特殊地位。
从礼乐文明的角度看,时令不仅构成了农作物生长的节律,更是生命展开的节律。所以,音律的十二律与十二月是一一对应的。天子的明堂也分为四部分,分别对应东南西北四方,每部分三个小室,每个室对应一个月,每个月要使用不同的宫室,以与天地之序相合。
每年冬至日,是阳气初生的时候,一年复始,万象更新。在这一天,天子要在都城的南郊主持盛大的祭天仪式,称为郊天礼,这是所有祭礼当中最隆重的一种。每朝建国,首先确定的就是自己的郊天礼制度,这往往决定了这一朝代的基本品格。
天地运行的阴阳变易,是人类所能观察到的最重要的自然节律,也是宇宙乾坤之大美的几种体现。人类的礼乐制度,需要按照这种节律来安排,而不能超越或违背自然,否则必将遭到惩罚。礼所反映的天地之节,和乐所反映的天地之和,是文明之美的无尽源泉。所以在根本上,礼乐文明之美仍然来自天地乾坤之美。
中道之美:礼乐文化的核心精神
正是因为基于自然,礼乐文明的核心精神是中道,或曰中庸、中和,这是文质彬彬的最高境界。对中道一个常见的误解,是以为它就是折中主义。中道,并非无原则的求中,它包含两个方面。每个人最终都要完成对自我的完善,“我”就是每个人的“中”。要完善自我,就要在自然与文明之间求得一个适中的尺度。中道不是机械地各居一半,宋代和明代人常将文质彬彬理解为“文三质七”,因为他们意识到,在自然之质和文明之文当中,应该以自然为主。考虑到这两个方面,使文明的生活能够最好地实现性命自然,这就是中道。中道,是中国思想中辩证精神的所在。
中道不仅是礼乐之美的终极体现,也在各个领域有所体现。比如中医讲阴阳辩证、君臣佐使;武术讲究“守中用中,以应无穷”;绘画的原则是“绘事后素”;音乐也不是以最高亢的声音为上品,而是以至善至美的中和韶乐为大雅。
“中”,本来是一个方位概念。简单说来,我们每个人都处在中位。我正午之时面对太阳站立,左面就是东,前面是南,右面是西,背后是北,我就处在东南西北的正中间,这就是最原始的中。每个人处在一个中位,在他生命的动态展开过程中守住这个中位,也就是在恰当的时间做最恰当的事情,这叫作“时中”。
虽然中道落实在每个自我身上,但任何一个自我都不是孤立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而是处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要做到时中,一方面要做好内在的修身,另一方面要充分理解所在的这个社会共同体,洞察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既能维护自己的尊严,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时中,成就君子人格之美。
礼学中对人伦关系的重视,也恰如其分地体现了“中道”的精神。人类文明有比较明确的婚姻制度,因而也就能使子女明确谁是父母,谁是同父母的兄弟姊妹,为这些自然关系赋予文明意义,而不像动物种群那样仅有自然本能的归属感。然后从这种家庭关系扩展到更大的家族,再由不同的家族组成国家,甚至由不同的国家推展到全天下。
处理人伦关系主要有两条基本原则:亲亲和尊尊。在家里,应该以亲亲为主,在家外,应该以尊尊为主。进一步讲,亲亲就是自然之质,尊尊就是文明之文。比如对待父母,我就应该以亲亲原则为主,对他们要尊敬,但是不必太拘泥,这叫“父党无容”,我对父母的尊重基于自然亲情,因而可以比较随意,不用处处都那么严肃认真。孟子甚至还说,对父母的怨慕,也是正当的,因为这来自自然的亲子之情。
天地自然之美,是礼仪之美的根本来源,但人类毕竟生活在文明社会,又必须努力维护文明秩序。古代礼学中亲亲与尊尊原则之间的平衡,其实就是自然原则和文明原则的平衡。文明基于自然的生命力,人类自然必须在文明秩序中才能成就。能够平衡自然与文明,正是礼乐精神的中道之美。
源远流长的中华礼仪
以上所说的礼乐之美,体现在各种具体的礼制当中。《周礼》将礼分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大类,《仪礼》和《礼记》则以冠、昏、丧、祭、射、乡、朝、聘为八种最重要的礼。随着《周礼》地位的上升,从唐代开始,五礼成为国家礼典的基本结构。每一种礼都深刻体现着礼序天地、乐和乾坤的中道精神。
《周礼》中说:“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吉礼所指大多是祭祀,是最重要的一种礼。祭祀的对象有三大类:天神、地祇、人鬼。天坛祈年殿是每年由皇帝亲自祭天祈谷的地方;圜丘是郊祀昊天上帝的场所。这两个礼制建筑都体现了中国建筑的美学精神,其基本要素都是代表混沦之天的圆形。
地祇也是指自然神,是和地理现象相关的自然神,比如名山大川、社稷城隍。社稷坛的五色土,象征天下五方。社稷,不仅代表国家的命脉所系,同时也展现了五方四时的大一统之美。
人死为鬼,中国传统文化对鬼的态度不仅是畏惧,更多是有着丰富美学内涵的鬼趣,延展成文明史中的敬畏感与亲切感。人鬼之祭不仅包括对历代祖先的祭祀,更包含了对历代圣贤、英雄烈士的永久纪念。
丧礼与祭礼常常并称,甚至被混淆。但祭礼是吉礼,丧礼是凶礼,二者的性质截然相反,犹如阴阳之相反相成。亲人去世,所有殡殓、丧葬之礼,都属于凶礼,以哀戚为主。但是在丧礼结束之后,死者就成了祖先,进入历史,对祖先的所有纪念和祭祀都已经属于吉礼的范畴,它的主题是敬,而不再是哀。
《周礼》:“以凶礼哀邦国之忧。”凶礼以丧礼为主,但不只是丧礼,还包括针对灾荒、瘟疫、战败等负面事件的礼,形式上都与丧礼类似,以尽可能自然的方式表达哀痛之情,以面对和化解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负面事件。
宾礼,顾名思义,就是宾客之间的往来之礼。《周礼》中说:“以宾礼亲邦国。”在古代,宾礼既包括天子、诸侯之间的朝聘问候之礼,又包括个人间的来往、问候之礼。所谓“礼尚往来”,无论是国家之间还是个人之间,最重要的是表达对彼此的敬意,互相尊重而又不谄媚,谦抑自身但不失尊严。
在古代,凡是和军队与战争相关的制度规定,都可纳入军礼的范围,包括军制、出师、阅兵、车战、田猎、马政等。《周礼》中说:“以军礼同邦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中国思想家很早就意识到了战争在一定范围内的不可避免,并发展出与战争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观念和思想。西方思想中的战争,往往被当作国家形成的必要手段。但孔子说“止戈为武”,只有以终止战争和预防战争为目的,战争才有正面意义。
嘉礼,是范围最广且与一般民众最相关的一类礼。《周礼》中说:“以嘉礼亲万民。”冠、婚、饮食、庆贺以及一般人之间的各种交往之礼,均在嘉礼的范围之内。宋代以后,随着平民社会的兴起和礼制下移,嘉礼尤其受到重视。
冠礼就是成人礼。古代孩童的头饰比较随意,成人男子都要有冠,女子都要有笄,加上冠和笄就算成人了。冠礼之后,即可成婚。婚礼,本来称为“昏礼”,因为大多是黄昏时举行的。冠、婚二礼,共同被视为人道之始,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生礼仪。
关于饮食之礼,传统礼学当中有各种大大小小的讨论。比如在《论语·乡党》中,孔子饮食的许多细节得到了呈现。在《礼记》第一篇《曲礼》中,更是谈到了与人吃饭时的各种细节。比如,在别人请客时不能“啮骨”,即不能使劲啃骨头上的肉,显得很贪婪;不能“反鱼肉”,即夹起来的鱼肉不能再放回盘子里去。这些细节的规定,其统一原则仍然是既尊重别人,又尊重自己。
此外,乡饮酒是地方社会重要的一种礼。《仪礼》中的《乡饮酒礼》本是地方官吏选出贤能之士献给诸侯,与之饮酒的礼。但其他许多场合下,乡中贤者的饮酒,往往也称为“乡饮酒”,特别是乡射礼中,在射箭之前,先要举行乡饮酒礼。可见,乡饮酒礼是和睦地方社会、整齐地方秩序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礼。
“赫赫三百,威仪三千”,巨细靡遗的礼制构成了礼乐文明的制度架构。每个时代,每个场合,甚至每个人,究竟怎样最恰当地行礼,都是不一样的。正是这种动态的时中之美,展现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所以,今天对礼乐之美的继承并不是对具体礼制的继承,而是对礼乐精神的继承。
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彬彬礼乐之美,既在于天地万物之雍容自然,亦在于文明创造的巧夺天工。人类文明之美,归根结底来自自然天道;而天地自然之美,也只有通过人类文明的创造才能体现出来。中华民族的礼乐文明,正是建基于生生不息的大自然,才能永远充满活力和朝气,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一切都是活泼泼的。《大学》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不断吐故纳新,正在于此。这也是我们在现代文明中继承礼乐文明的根本所在。
(作者:吴 飞,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比较哲学视野下的性命论哲学研究”负责人、北京大学教授。本文完整版收录于《中国文化之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编,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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