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9〕4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8〕121号)的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5·12”汶川特大地震及我省的抗震救灾工作。为此,省政府决定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编纂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为做好《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现将《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名单、《〈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
名单
2.《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编纂委员会名单
主 任:魏 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地方志编纂
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李亚洲 省军区副司令员
张为人 省委副秘书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
主任
齐国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副主任
秦安禄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李清禾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地方志编纂
委员会副主任
夏公海 省政协副秘书长
成员: 骆俊超 省纪委副书记
侯雄飞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世佐 省西部开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玉山 省经委副主任
何晓平 省民委副主任
梁志仓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李卓明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
周孟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吴 健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克福 省民政厅副厅长
扎 柯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登全 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书记
李泽远 省人事厅副厅长
刘功勋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刘永湘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卫南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杨占昌 省交通厅副厅长
何钰华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傅志康 省农业厅副厅长
贾壮苗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兆权 省文化厅机关党委书记
颜丙约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书军 省审计厅副厅长
邵志军 省环保局副巡视员
贾玉刚 省广电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伟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颜邦富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宋 铭 省旅游局副局长
余孝恒 省宗教局副局长
张 新 省档案局副局长
袁仲权 成都铁路局总工程师
张智勇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邓昌文 省地震局副局长
彭 广 省气象局副局长
韩 强 省安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余国珊 省测绘局副局长
张生泰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 琼 省文物局副局长
唐 宏 省外办副主任
曾廷忠 省侨办副主任
邹忠民 省法制办副主任
范德荣 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丁拴白 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马小彬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罗亚夫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彭闯团 省委机关党委书记
丁二中 省残联副理事长
张 波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永和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孔林泉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元泽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巩 凯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主任
廖晓波 成都海关副关长
李安成 武警四川省总队副政委
唐大喜 成都军区司令部编研室主任
钟叙昭 四川广电集团党委副书记
傅勇林 成都市副市长
张金明 德阳市副市长
左代富 绵阳市副市长
王 菲 广元市副市长
李伊林 雅安市副市长
秦大林 阿坝州副州长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志编委,承担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齐国生兼任。
附件2: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编纂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展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质量,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依照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坚持求实存真、经世致用,全面客观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目的意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全面客观地记述地震灾害,记录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过程,对系统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加强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对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对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四川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编纂任务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共设《总述·大事记》、《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灾后重建》、《人物》、《附录》8个分卷,全志约400万字。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共同完成。各分卷分工见附件《〈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卷目及分工表》。各分卷独立出版,篇幅大的分卷分册出版。
成都、绵阳、德阳、阿坝、广元、雅安6个市(州)以及39个极重灾区和重灾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编纂本地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系统记录反映各重灾区的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真实情况。
四、总体设计
(一)时间断限。
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1月19日(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撤销时间)。《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2日。
(二)记述地域。
重点记述四川10个极重灾区、29个重灾区、100个一般灾区,适当记述四川灾区以外相关地区(含国际社会)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
(三)总体内容。
《总述·大事记》卷之《总述》概括记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大事记》按时间顺序分月、日记载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大事、要事。配图照插页。
《灾情》卷主要记述四川地震灾区的地质地貌,历史上地震情况,地震发生时的情形,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次生地质灾害。配随文图照。
《抢险救灾》卷主要反映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有力支持、决策部署;四川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靠前指挥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积极筹集和运送救灾物资、抢修基础设施、安置受灾群众、灾害监测预警,次生灾害防治、灾区现场清理、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各方救援的情况。配随文图照。
《医疗防疫》卷主要反映全省对灾区医疗救护、灾区疫病防控,伤员康复、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情况。配随文图照。
《赈灾》卷主要反映全国各地、国际社会对四川灾区的赈灾、捐赠情况;捐款捐物的发放和管理情况。配随文图照。
《灾后重建》卷主要反映四川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受灾群众安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各项政策的科学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配随文图照。
《人物》卷主要记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物,包括抗震救灾模范以及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配随文图照。
《附录》卷主要收录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有关的,有重大社会价值和存史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配随文图照。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坚持省委、省政府领导,全志编委会、分卷编委会组织全志和分卷编纂工作实施,各承编、参编单位分工合作,形成领导有力、机构明确、保障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机构设置。
1、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地方志工作的省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兼任省志编委副主任的副秘书长,省军区领导和省志编委领导担任,委员由6个重灾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8个分卷牵头承编单位及相关省直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2、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志编纂出版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志编委。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省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志编委领导担任;成员由6个重灾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秘书长和8个分卷牵头承编单位领导及相关省直部门的领导担任;编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编辑组、资料组。
3、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审查验收小组,成员由省直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各分卷的审查验收工作,重点把好政治、保密关。
4、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各分卷编纂委员会,由各分卷牵头承编单位负责组建,具体领导各分卷的编纂工作,负责资料征集、编纂资料长编和初稿工作。
各分卷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查督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确保编纂工作如期完成。
(三)经费保障。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所涉及的日常办公设备设施、调研、聘请专家、人员培训、编辑资料长编、全志的编纂出版等经费,由《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委会按照实际需要核算,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按年度需要拨付;要建立地震资料抢救性征集保护、开发利用、人才培养、地震志书出版等项目的投入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人员保障。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各分卷牵头承编单位和各参编单位要选派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力好的人员组成分卷编辑室。专业性强的分卷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撰稿、审稿工作。
编委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编纂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情况,相关法规文件、地方志基本知识和编纂方法等。
六、工作步骤
(一)2009年3~4月,成立编纂机构,制订编纂方案,召开会议启动《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开展编纂人员培训工作。
(二)2009年4~12月,完成《灾情志》、《抢险救灾志》、《医疗防疫志》、《赈灾志》卷资料收集整理、篇目审定、初稿编纂和总纂工作,将初审稿提交相关分卷编委会审定;2009年4月—2011年2月,完成《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卷资料收集整理、篇目报送、初稿编纂和总纂工作,将初审稿提交相关分卷编委会审定。
(三)2010年1~4月,完成《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卷审查验收工作,报省政府批准出版。2011年5~8月,完成《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卷审查验收工作,报省政府批准出版。
七、质量要求
全志质量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特色鲜明,合乎志体,结构得当,记述准确,行文规范。
入志资料须具有全面性、真实性、系统性、权威性,注重选用第一手资料;体例科学、规范,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并用,以志为主;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特点突出,标题简明规范;全志记述准确,述而不论,寓褒贬于叙述之中,尽可能使用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图表要素齐全,主题明确,真实可靠,制作规范;行文按照全志编委会制定的《〈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执行。
八、资料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及时报送工作,要将收集、征集和制发、出版的地震灾情、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法规文件、规划、有关汶川特大地震的纪实图册、史料丛书、录音录像资料按要求及时上报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卷目及分工表
序 号 |
卷名 |
牵头承编单位 |
主要参编单位 |
提供资料单位 |
1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总述·大事记》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四川省“5·12”灾后重建委、省应急办、省档案局、成都军区司令部编研室、省军区、武警四川总队、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社、6个重灾市(州) |
四川省“5·12”灾后重建委、各市州、 省级各部门
|
2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灾情》
|
省地震局 |
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新华社四川分社 |
|
3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抢险救灾》 |
省军区 |
成都军区司令部编研室、省武警总队、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团省委、 省红十字会 |
|
4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医疗防疫》
|
省卫生厅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红十字会、省疾控中心、成都军区司令部编研室 |
|
5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赈灾》
|
省民政厅 |
省外办、省侨办、省红十字会、团省委、成都海关、西南民航管理局、成都铁路局 |
|
6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灾后重建》
|
省发改委 |
省“5·12”灾后重建委、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 成都铁路局 |
|
7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人物》 |
省人事厅 |
省委宣传部、成都军区司令部编研室 |
|
8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 附录》
|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省发改委、省“5·12”灾后重建委、省应急办、省档案局、6个重灾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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