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科学总结经验,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编纂质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结合编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格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全面真实地记述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编纂目的意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随即展开的我国历史上救援速度最快、动员范围最广、投入力量最大的抗震救灾斗争,所表现出来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是党和人民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永载史册。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全面、客观地记述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过程,对于系统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服务于当前和今后的防震、抗震、救灾、重建工作;对于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进一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对于为全世界提供应对突发事件、抗击特大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促使人类更加自觉地去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编纂任务与总体设计
(一)编纂任务。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共设11个分卷,即《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总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大事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抢险救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英模人物》、《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全志约1100万字。各卷篇幅视内容多寡而定,篇幅大的分卷可分册出版。
(二)总体设计。
1.《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记述时间断限。
全志原则上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即地震爆发到灾后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各分卷视有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而定: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总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大事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抢险救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英模人物》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0月14日。
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记述地域。
记述主要地域是汶川特大地震受灾地区(以国家地震局界定的范围为准),大致包括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等地;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可以记述灾区以外相关地区(含国际社会)。
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总体内容。
卷一:《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总述》。从总体、全局角度,钩玄提要,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进行总括式的记述,包括汶川特大地震地区震前的自然概貌(气候条件、区域地质构造、活动断裂带、历史上地震情况、地貌、自然资源)、人口、经济与社会总情况;地震爆发与严重灾情;党和政府领导抗震救灾的坚强领导、周密组织、科学调度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入灾区组织抢险;灾民自救与组织救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公安民警和医疗卫生人员、新闻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农业工作者等以及各省市区的紧急救援);防治次生灾害;监测预警;灾民安置与安排灾区生活物资供应;医疗防疫;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抢修恢复基础设施;恢复学校教育;全国捐款赈灾;国际救援;在抗震救灾重建中涌现的英雄模范和产生的伟大抗灾精神;国际社会对我国此次抗灾行动的高度评价等。
卷二:《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大事记》。采用编年体(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月、日记述。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记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大事、要事。
卷三:《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采用图照与文字叙述、文字介绍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再现汶川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坏和震撼人心的抗震救灾现场,反映党和国家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指挥、部署,再现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英雄不屈的人民、典型感人的事迹,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前置长篇导言,再按专题分类。专题内容大体包括汶川特大地震震前灾区的壮丽河山、人民和谐的生活、主要基础设施、工厂学校、商业集市等(以体现大地震前后的巨大反差和破坏的强烈程度);震区分布图、震区地震断裂带等相关地质构造图、航空遥感地震灾害监测图像;历史文献记载的该地区地震情况的图照;震灾爆发及巨大破坏;党和国家领导人抗灾决策及深入灾区组织抢险救援(包括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工作或会议现场、党和国家领导人与灾区群众在一起);党和政府发布的重要抗灾救灾命令;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和支援地方恢复重建;国家各有关部委配合抢险救灾;抢修基础设施;处置次生灾害及监测预警(堰塞湖、泥石流、滑坡、高温、雷电、暴雨等);转移安置灾民稳定社会;灾区疫病防治;学校复课(包括推迟高考);各省市区赈灾和援助;国际社会援助;有关抗震救灾的书画照片等。
卷四:《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首设概述,然后横排事类。集中记述震区的地质地貌,本次大地震的成因;大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坏,包括人员伤亡、自然环境破坏、生活设施毁坏、基础设施毁坏、生产设施毁坏(农田、工厂、商业街区)、文化设施毁坏、村落城镇毁坏、旅游景观毁坏甚至消亡;次生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次生灾害调查与防范;监测预警;科技工作者为防震减灾所作的努力及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如航空遥感技术在地震及次生地质灾害救灾中的应用情况与监测内容)等。
卷五:《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抢险救灾志》。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首设概述,然后横排事类。主要反映广大军民面对极其惨烈的灾难,面对极其严重的困难,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超人勇气和大无畏精神。包括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应急组织、领导层决策部署,组织救援、救援人员进入灾区(陆路、航空、水路进入,空投救援人员和物资)、进村入户搜救被困群众和游客、疏散转移群众、调集抢修救援装备、启用储备物资与医药调度、抢险应急物资运输供应、灾害监测预警(地震监测、气象监测预警、河湖水质监测、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等)、次生灾害防治(调查评估及排查与治理、灾区水库安全保卫、堰塞湖疏通、变形河道治理、余震防御、泥石流防范、气象灾害防治)、基础设施抢修、灾区现场清理、安全保卫(包括重要场所警戒)稳定社会。
卷六:《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首设概述,然后横排事类。主要反映灾区群众的安置工作。包括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及相应的资金物质保障措施、配套基础设施保障(如供水、供电)、灾区生活救助供应领导组织机构与系统、灾区群众生存艰难,对受灾群众救助、生活必需品供应、倒房群众安置、灾区市场供应、资金物资保障与管理、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维护等。
卷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首设概述,然后横排事类。主要反映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伤员康复、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工作。包括灾区卫生防疫领导组织管理系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工作情况,医疗防疫器械、药品调集及配送,伤员救治和转运(包括转移至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后方医院治疗),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工作(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防控,免疫接种,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环境消毒,人和动物尸体的处理及消毒,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伤员康复,全国卫生系统对口支援,灾区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
卷八:《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首设概述,然后横排事类。主要反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举国上下患难与共,前方后方同心协力,海内海外和衷共济等守望相助、倾力支持的情况。包括救灾捐赠领导组织管理系统、中央部委赈灾与捐赠、各省市区赈灾与捐赠、解放军与武警部队赈灾与捐赠、企业赈灾与捐赠、社会民众赈灾与捐赠、港澳台赈灾与捐赠、海外侨胞赈灾与捐赠、国际社会赈灾与捐赠(如灾区少年儿童受邀到国外疗养),以及相关省市、企业对口支援灾区抢险救灾、恢复重建和安置等。
卷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文字记述,配以随文照片。首设概述,然后横排事类。主要反映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物质的和精神的)等工作。包括党和国家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灾后重建领导组织管理系统、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国土资源政策支持、地质安全评估,城乡居民倒塌毁损住房、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卫生、基层政权等)、基础设施抢修与重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气、通邮、通信等设施)、气象设施重建和气象保障服务等,组织自救互救(生产自救、核查农工矿商贸损毁情况、指导制定恢复生产的政策措施、落实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军队支援地方恢复重建、劳务输出,重建规划、工商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农业和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学校恢复重建、村庄城镇重建、其他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
卷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英模人物》。文字记述,每一人物配一张1寸半身照片。主要记述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主要抗震救灾模范。首设概述,概括介绍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英模人物的类型、特点,反映大难面前精神不倒、奋斗不息的自强精神,迎难而上、百折不挠的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等。概述后以具体人物为记述对象,记录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的英模群体和先进人物的杰出代表(如舍身救人的英雄,在救灾抢险中牺牲的英烈等),表彰他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体裁包括人物传、人物简介和人物表,内容以2008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所表彰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为基础。
卷十一:《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文字记述,可适当配以图照。主要收录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有关的,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如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讲话,党和政府颁布的法规、决定,新闻部门发布的重大新闻信息、重要通报和社论,抢险中重要保障措施,国务院批准的重建方案,重要报刊发表的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对抗灾救灾的评价等。
除《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大事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英模人物》、《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等卷外,其余各卷一律按篇、章、节、目分级编次。各分卷的结构层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凡例、编纂说明、编后记。
总凡例:统领全志,各分卷卷首放总凡例,同时放分卷的编纂说明。总凡例包括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时空范围、体例、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数据使用、行文规范等,规定明确。
分卷的编纂说明:重点说明总凡例中没有涉及,但需要交待清楚的内容以及对特殊问题的处理原则等。
编后记:重点记述编纂始末。各分卷的编后记置于本卷之末,全志的总编后记置于卷十一《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之末。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编纂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完成编纂工作,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他编纂工作机构。
(一)“《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能。
为便于开展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简称“全志编委会”),领导《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编纂工作。全志编委会的职责主要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全国政协副主席、社科院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陈奎元担任全志编委会主任,成员单位由原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组成,具体包括: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质检总局、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港澳办、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台办、新闻办、信访局、国防科工局、测绘局、民航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红十字会、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武警部队、成都军区,国家民委、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宗教局、法制办、社科院、档案局、军事科学院、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研究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其中,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社科院、地震局、新闻办、总参谋部、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等部门和地方为副主任成员单位。编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执行。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编委会委员,指定一名司(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协调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全志编委会具体工作。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设全志主编、总纂各一名,副主编、副总纂若干名,具体负责全志的编纂工作,人选由全志编委会研究决定。
(二)“《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全志编委会下设《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是全志编委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田嘉兼任。
(三)“《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审查验收工作小组”职能。
全志编委会内设审查验收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分卷体例、内容尤其是各分卷提出的关于政策、保密等重大问题的审查,负责各分卷的终审工作。
其组成方式、具体人选及审查验收办法,由全志编委会研究决定。
(四)“《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分卷编纂委员会”及分卷编纂室的职能。
1.“《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分卷编纂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能。
在综合考虑各分卷内容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确定各分卷的承编牵头单位。各承编牵头单位负责组建分卷编纂委员会,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抢险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各分卷编纂委员会原则上由各分卷的承编牵头单位和承编单位联合组成。承编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分卷编纂委员会的主任,承编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副主任或委员。具体人选由承编牵头单位与承编单位协商确定。分卷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志编委会备案。
分卷编纂委员会的职能是:领导本分卷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调动编纂人员、成立分卷编纂室,协调解决编纂用房和编纂经费,组织拟订篇目,布置资料征集工作,根据全志编委会的规划安排本卷的编纂进度,审查初稿,严把史实、政策、保密关。
各分卷设主编、总纂各一名,副主编、副总纂若干名,具体负责本分卷的编纂工作,人选由分卷编委会研究决定,报全志编委会备案。各分卷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副主编由分卷编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主编负责各分卷的编纂业务,副主编协助主编解决编纂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本承编单位的编纂业务),包括篇目拟定、资料组织、分卷审稿等。总纂、副总纂具体负责分卷的篇目起草、拟订分卷的编纂方案、资料征集方案,指导各承编单位编纂人员进行资料长编的编辑、初稿编纂等工作,并对分卷稿进行分纂、总纂,完成文字通稿等工作。
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分卷编纂室”的工作。
由承编牵头单位和各承编单位选派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力好的同志组成分卷编纂室。编纂室主任由牵头单位的同志担任,另设副主任和编纂人员若干名。分卷编纂室设在承编牵头单位内。各承编单位安排资料征集、撰稿人员若干名。分卷编纂室具体负责组织资料征集、编辑资料长编和初稿编纂工作,对各承编单位的来稿进行加工、修订、统稿,处理交叉重复等问题,然后报分卷编委会审稿。专业性强的分卷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撰稿、审稿工作。
分卷编纂室主任同时担任分卷总纂、副主任担任副总纂(可视具体工作情况增设)。
(五)编纂业务培训。
由全志编委会办公室和分卷编纂室组织编纂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由全志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分卷总纂、副总纂以及分卷编纂室编纂人员进行培训;第二个层面由分卷编纂室组织对本卷各承编单位的编纂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掌握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情况,学习地方志基本知识和编纂方法,学习与编纂工作有关的各项规定等。
五、卷目和编纂分工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共设11个分卷,各分卷的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及参与单位以2008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工作组组成的通知》(国阅[2008]47号)中确定的各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为基础。承编牵头单位分别为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地震局、新闻办、总参谋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编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承编单位及参与单位,共同完成《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各分卷的编纂任务。
各分卷卷目及大致分工情况见下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卷目及分工表》:
序号 |
卷名 |
承编牵头单位 |
1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总述》 |
全志编委会办公室 |
2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大事记》 |
全志编委会办公室 |
3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 |
新闻办 |
4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 |
地震局 |
5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抢险救灾志》 |
总参谋部 |
6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 |
民政部 |
7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 |
卫生部 |
8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 |
民政部 |
9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 |
发展改革委 |
10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英模人物》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11 |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 |
全志编委会办公室 |
六、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体制。
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协调、指导,全志编委会、分卷编委会组织全志和分卷编纂工作的实施,各承编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汇报请示,需要向国务院汇报请示的,由全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归口上报。
2.充分发挥承编牵头单位的作用。
分卷承编牵头单位责任重大,在全志编纂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确保一方的作用,在分卷编纂中不仅要完成本单位承担的编纂任务,还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保证其他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同步进行。各承编单位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不拖后腿,不拉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
3.做好保障工作。
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把本志编纂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的管理中,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业务部门要加大抗震救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档案部门要保障抗震救灾档案的有效利用。
4.执行保密规定。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属国家级权威史料,资料收集、使用、保管工作非常重要。各承编单位保密委员会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分卷编纂委员会、《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要重点对志稿的保密问题进行审核。要妥善保存在编纂过程中收集形成的材料,并遵守调阅制度。
5.发扬良好工作作风。
全体编纂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通力合作的工作作风,确保志书质量。
(二)工作进度。
全志编纂工作,大致经过成立编纂组织、培训编纂人员、拟订分卷篇目、收集资料和编辑资料长编、志稿撰写和分卷总纂、志稿审查、修订出版等工作阶段。2008年9月下旬启动有关筹备工作,2010年底基本完成编纂工作,2011年各分卷全部出版。
编纂工作流程及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08年10月,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有关全志编委会委员和协调员人选名单,落实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和承编单位,征求各成员单位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2.2008年11月初,召开全志编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编纂任务,正式启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编纂工作。
3.2008年12月10日之前,成立各分卷编纂委员会、确定各分卷承编单位,并报全志编委会备案;适时举办各分卷总纂、副总纂及编纂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修志业务知识。
4.2009年1月,各分卷编纂委员会向全志编委会报送分卷篇目,经全志编委会审定后实施。
5.2009年4月,各分卷编纂室基本完成各分卷的资料收集工作,编辑资料长编。
6.2009年7月,各分卷编纂室完成分卷总纂工作;9月,完成初审稿,交由各分卷编委会审定。
7.2009年11月,根据分卷编委会的修改意见,完成对初审稿的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报全志编委会审定。
8.2010年2月,根据全志编委会的审核意见,各分卷编纂室完成再次修改工作,报送全志编委会准备出版。具体的报送要求另行规定。
凡实际工作基本完成、编写内容完整的分卷,可以先期完成编纂出版工作。工作尚在进行之中的分卷,如卷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2011年完成出版工作。
为保证编纂进度和出版质量,出版工作与总纂后期工作同步进行,由专业志书出版社——方志出版社负责出版工作,并提前派编辑介入审校工作。
七、质量要求
全志质量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一)入志资料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权威性。
入志资料丰富、真实、准确,全面、系统,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全。资料准确。注重选用第一手资料和原始资料。资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体例科学、规范,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述。
全志总述、分卷概述能够概述事物发展的全貌和特点。
2.记。
大事记选录大事得当,重要事项不漏,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专记设置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
编后记重点反映修志始末。
3.志。
门类设置合理,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
4.传。
立传、简介、英模表收入的人物为在汶川特大地震中有重大影响者,包括牺牲的英烈和健在的英模(专指“英模人物”卷)。
5.图、照。
图、照注重典型性、资料性,从不同角度反映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地图采用国家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绘制或审定的地图。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采用测绘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
照片无广告色彩。
6.表。
设计合理,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
7.录。
附录卷收录有重要存史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原始文献。
(三)篇目设置科学合理。
1.篇目设置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
科学分类与现实社会分工(如应急管理体制)、全志的整体性与分卷相对独立性的关系处理妥当。
2.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没有层次分割过多过细、缺乏整体性和影响深度等弊病。突出特点,类目的升格或降格使用适度。
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同一门类各级标题不重复。
(四)记述方法得体。
1.区域界限明确。
以汶川特大地震受灾地区为记述范围,越境不书。交待背景,反映围绕大地震和抗震救灾的决策、援助、赈灾捐赠、接受转移受灾群众等内容,不视为越境而书。
2.时间界限明确。
全志的时间断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不随意突破志书的上限和下限。反映震前的背景可以适当上溯。
3.述而不论。
记述事物、事件和人物,寓观点于记述之中。述体(总述、概述)中的必要议论适度,不空泛。
4.名称、事实一致。
志书中同一名称、事实、数据、时间、度量衡、术语的表述,前后一致。
5.内容记述不机械重复。
交叉的事物,从不同角度记述,或此详彼略,或用互见法。
6.人物记述准确、客观、公允。
英模人物传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大地震中的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人物简介比人物传简约。人物表要素不缺。其他各卷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
7.图照规范。
图的制作规范,要素齐全,包括必要的图题、图例和注记,合理使用地形图、震区分布图、地震断裂构造图、水文图、位置图、交通图等。
照片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位置及时任职务。
8.数据准确。
引用的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尽可能使用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
9.行文规范。
行文要求按照全志编委会制定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执行。
八、资料征集与资料长编
(一)资料收(征)集。
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资料收(征)集工作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收藏有汶川特大地震和抗震救灾资料的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新闻媒体及其他单位,必须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提供资料支持。
资料收(征)集要全面系统,资料来源包括报纸、期刊、档案、文件、工作总结、技术资料、会议纪要、图书、图片集、文物、口碑、音像、调查报告、实地调查等。
入志资料要真实、准确,经过鉴别、核实,时间、地点、人物(单位)、事实、数据等信息准确。不可或缺但有歧义的资料,多说并存。
(二)资料长编。
为了给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打好坚实的资料基础,便于初审、终审时参考,各分卷在编纂初稿之前,必须编辑资料长编。资料长编一事一条,按篇目归类,各条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排。每条资料长编主要为节录的资料内容;每条的“说明”包括资料事件发生时间、资料来源,如报纸“说明”有名称、第几版、文章标题、作者姓名等,档案交代馆藏、文档号,文件交代发文单位、文号。每一资料长编的摘录者须署名以示责任。
分卷编纂委员会向全志编委会报送分卷送审稿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同时,报送分卷资料长编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九、经费保障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所涉及的日常办公、调研、聘请专家、培训修志人员、编辑资料长编、志书出版等方面经费,由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商财政部解决,列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各分卷编纂所涉及的各项经费由各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按原财政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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