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部门大事记的函
川志函〔2021〕8号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大事记编写报送工作的通知》(〔2018〕58号)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大事记”。目前,《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19)》已编纂,拟开展《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0)》编纂工作。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按《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入选事条类型、编写要求及示例》(附件1)要求,认真总结、梳理2020年度大事记条目,于2021年2月28日前以纸字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形式报送,以便我办筛选汇总,年内编纂出版。报送时,请一并填写返馈《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0)初稿报送回执表》(附件2)。
联系人:省地方志办省志工作处 邓肖亭 陈婧妮
联系电话:028-86522076 13699481723 17828086812
电子邮箱:169214585@qq.com
附件:1. 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入选事条类型、编写要求及示例
2.《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0)》初稿报送回执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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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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