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
汉高祖元年(前206),刘邦进入关中后,割大江(金马河)以西、大邑苏场以北地置江原县,此为崇州建县之始。晋置汉原郡,后改晋原郡。唐武则天垂拱二年(686)置蜀州,领晋原、唐隆、青城、新津四县,州治在今崇阳街道。
北宋大观元年(1107),徽宗封其子赵构于蜀州,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升蜀州为崇庆军节度,此为崇庆得名之始。
孝宗淳熙四年(1177),升崇庆军为崇庆府。崇庆军及崇庆府均领晋原、江源、永康、新津四县。元至元十二年(1275),降崇庆府为崇庆州,并省江源、永康两县入州,领晋原、新津两县。
清雍正五年(1727),降崇庆州为不领县的散州,与新津县并隶成都府。
民国二年(1913),改崇庆州为崇庆县。1945年,全县划分为8镇23乡。
1949年,调整为3镇34乡。
1959年4月,崇庆、温江两县合并,名崇庆县。8月,恢复温江建置。
1985年,调整为4镇32乡。1992年,调整为15镇13乡。
1994年6月,撤县设崇州市,是“崇庆州”的简称。
1997年,调整为15镇15乡。
1998年,调整为15镇17乡。
2000年,调整为15镇19乡。2004年,调整为19镇6乡。
2013年12月,撤销崇阳镇,设崇阳街道。
2019年,调整为6街道9镇。
来源:崇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5-11 14: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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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何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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