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
雷波古为禹贡梁州属地,战国时期隶属僰侯国。西汉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武帝刘彻派遣唐蒙统领巴蜀兵打通西南夷地,在今雷波境内的黄琅建立螳螂县。西汉末年在马湖南面(今县城附近)设置潜街县。东汉初年,潜街县并入卑水县,雷波属朱提县辖地。东汉末年,恢复潜街县,晋初撤消。三国蜀汉时期设置马湖县,隶属越巂郡。
唐宋称为马湖蛮部。元世袓至元十三年(1276年)马湖彝归顺朝庭,设马湖路总管府。元至元二年到至正二十三年(1336-1363年),隶属马湖路总管府。
明洪武四年(1371年,)马湖路总管安济遣其子安仁归附朝廷,遂改马湖路为马湖府,授安济世袭知府职,隶四川布政司,属川南道。二十六年(1393年)以民少省为雷坡乡。弘治八年(1495年)马湖土知府安鰲“有罪伏诛”,改土官知府为流官知府,于县境懒坎坪(今黄琅乡地)设宁戎巡检司,安鰲之子安宇改授马湖土巡检,后废除。万历年十五年(1587年),播州总兵李应祥统兵讨平邛部彝撒假、雷波彝首杨九乍和黄螂彝首安兴的“三雄”之乱,十七年(1589年)改置黄螂巡检司。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设雷波千万贯长官司。雍正七年(1729年)改设雷波督捕府,管辖黄螂属地。八年(1730年)置雷波卫守备署和黄螂千总所,设卫守备和千总各一员以司刑名,隶属叙州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卫为厅,设雷波厅通判署。嘉庆元年至光绪时期(1796-1908年)因彝族人多汉族人少,置雷波抚彝府,设“叙州府分驻雷波抚彝通判”。因雷波负有咨询邻县职责,特授“四川雷波理民抚夷府”,管辖“雷黄18地”。“上10地”由厅署直管,“下8地”归黄螂巡检署管理。
民国元年(1912年)设雷波厅行政公署,黄螂为分厅,隶属大汉四川军政府。民国三年(1914年)改厅为县,分厅为分县,设知事。初为“雷波县行政公署”,后改为“雷波县知事公署”,隶属四川省巡按使公署。四年(1915年)全县规划为4个自治区,分县知事为县佐。五年冬至六年(1916年11月至1917年)受四川屯殖汉军和云南靖国军挺进军节制。七年(1916年)属宜庆雷马屏警备司令部管辖。此后,四川军阀混战,雷波为驻军节制。十九年(1930年)国民革命军第24军司令部根据中央政府颁布的县组织法,改县知事公署为县政府,设县长。二十四年(1935年)隶属四川省第5行政督查区(乐山)专员公署 。
1950年7月15日雷波解放。 8月25日,雷波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乐山专员公署。1951年7月1日,将雷波县人民政府改置为雷波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1956年1月起隶属凉山彝族自治州,同年10月改雷波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为雷波县人民委员会。1960年4月5日,撤瓦岗县并入雷波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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