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
洪雅,秦、汉时分属南安、严道两县。
北周保定二年(562年)始置洪雅县,治所在今丹棱县城厢镇,属嘉州,并在县西置洪雅镇。
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改洪雅县为丹棱县(今仍为丹棱县),于洪雅镇另置洪雅县,治所在原洪雅镇(今洪川镇),为今洪雅县建县之始,距今已有1425年历史。
唐武德元年(618年),撤洪雅县置犍州(治所仍在今洪川镇),领南安(治所在今夹江县木城镇)、平乡(治所在今槽渔滩镇)二县。贞观元年(627年),废犍州及所辖二县复置洪雅县,属眉州。开元七年(719年),又废洪雅县设义州,仍领南安、平乡二县。开元八年(720年),又废义州用所属二县复设洪雅县。
北宋淳化四年(993年),洪雅县改属嘉州。
元代至元二十年(1283年),洪雅县并入夹江县。
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复设洪雅县。
民国元年(1912年),洪雅县直属四川省,2年改属上川南道,3年改属建昌道,8年(1919年)起为军阀防区,24年后属第四督察区(治所在今东坡区)。
1950年,洪雅县属眉山专区,1953年改属乐山专区。
1958年12月,丹棱县并入洪雅县,1962年11月划出。
1997年8月,洪雅县划归眉山地区,2000年12月改属新建的眉山市。
2017年,辖区面积1896.49平方千米,下辖11镇4乡,138个行政村2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来源:洪雅县地方志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5-26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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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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