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
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年),分武阳县地置灵石县(约今彭山县境)。大同十年(544年),改灵石县为犍为县(一说为江阳县),属江阳郡。
西魏废帝元钦二年(553年),撤犍为县置隆山县(约今彭山、新津两县地)。县治地由岷江东岸迁到岷江西岸(今彭山区凤鸣镇),属江州。历北周至隋,县名无变动。
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因犯李隆基讳,改名彭山县(以境内彭女山为名),属眉州。
彭山有过三次合并。第一次是在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彭山县并入眉山县,1380年眉山县升为眉州,复设置彭山县,属于眉州管。第二次是在清朝康熙元年(1662),彭山撤县并入眉州直属。雍正六年(1728),复设彭山县,仍属眉州管。第三次是在1959年4月,彭山县并入眉山县,为眉山县彭山区,1962年恢复县制,属乐山地区辖。
1997年8月行政区划调整,彭山县划归眉山地区管辖。
2000年12月眉山地区改为眉山市(省辖市),彭山县属眉山市管辖。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
彭山区境域在秦汉、西晋为武阳县时,有今东坡区、仁寿、井研、新津、双流(南境)之地,界于广都、南安、江阳、临邛诸县间。齐、梁以后,南建齐通郡(东坡区),东分怀仁郡(仁寿),北置新津县,西列广定县(蒲江)。隋朝以后,县境基本稳定。
来源:彭山区地方志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5-26 1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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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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