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志民族志编修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陶 利 辉
在省志的编修过程中,如何让一些动态的事项诸如民族群体作为专志能很好地展现民族文化变迁的特点,从而使形成的志稿既遵循地方志的基本规范,又能记述一个动态群体演变的整体概况,这是目前地方志编纂中所面临的一项严峻的课题。
一、地方志编纂理论在民族志编修中遇到的挑战
(一)篇目设计无法一致
地方志是反映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的自然、社会各方面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地情文献著述。在众多的地情信息载体中,地方志是目前我们发现的最为全面、最为系统、最真实的地情信息载体模式。地方志按其记述内容,可分为综合性、专门性两大类。我们这里所说的民族志具有专门性特点,属于专志。民族志即专门记述某一个时期、某一个区域内各种民族群体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著述。在民族志的编修中,首先面临的尴尬是篇目设计难以整齐划一。由于解放前各民族发展历史进程的差异很大,造成在编纂之初按照地方志篇目规范去设计篇目时就出现各民族篇目无法一致的局面。例如:在“历史沿革”篇章里,以四川为例,在14个世居少数民族中,藏族、彝族、羌族在四川区域内的历史发展脉络清晰,记述的内容丰富。但在其他一些世居少数民族中,比如蒙古族、满族入居四川的时间相对较短,内容很少,无法单独设章。类似情况,在“风俗习惯”等篇章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二)篇幅无法均衡
不仅在篇章的设计中遭遇困境,地方志的编纂理论在民族志的编写中也受到挑战。篇幅的长短亦面临实际问题。一般来讲,地方志比较注重在同一志书中,各部类的篇幅大体均衡,但在民族志的编修中,篇幅均衡的构想却无法实现。比如在“经济生活”这一类目中,记述四川彝族和苗族的“经济生活”篇幅就可能相差很大。一方面,四川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境内居住的人口多,全省共有彝族人口约178万,是四川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其余分布在攀枝花市郊区和米易、盐边,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泸定以及宜宾市的屏山,泸州市的古蔺、叙永等县。经过一系列改革,建立了1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46个彝族乡。另一方面,四川彝族民主改革前大凉山地区还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其他地区基本上处在封建地主制经济发展阶段。特别是大凉山地区的奴隶占有制,在中国乃至世界人类学领域探索人类发展史上的奴隶制发展阶段的演进具有活化石的意义。无论从历史的价值还是现实的意义上来看,彝族的“经济生活”状况都是需要浓墨重彩加以记述的。而苗族主要居住在贵州、湖南、云南等省(区),居住在四川的苗族主要居住在四川南部山区,现有总人口大约14万人,主要分布在四川省的宜宾市(兴文县、珙县、筠连县、高县)、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还有少数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雷波县)、攀枝花市(盐边县)、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1984年以后,国家落实民族政策,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四川建立了21个苗族乡。解放前,四川苗族发展进程处于前封建经济阶段。与彝族比较而言,居住在四川的苗族人口少,经济机构也相对单一。因此,四川苗族“经济生活”类目的内容与彝族相比较,内容所占篇幅就要少得多。
(三)资料内容的复杂性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志书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料是否真实、全面、系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民族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即便在某个民族相对比较聚居区域内,仍然居住着数量不等的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如果说在解放前,在某个民族聚居区内,其他民族居住还相对较少的话,解放后,党的民族平等政策的实施,大量内地干部进入民族地区工作,帮助推进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国家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确立,民族聚居区的资源优势以及物流欠缺催生了很多发展机遇。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员进入民族地区就业、经商、居住。在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全州总人口426万,其中,汉族占542%,彝族占423%,还有藏、回、蒙古、苗等民族。甘孜藏族自治州总人口823352人,其中藏族占7568%,另有汉、彝、回、纳西等民族。这种在某一个区域居住成员民族成份越来越复杂的变化趋势,造成就某一个民族在某一些事项的资料中很难真实地反映本身的实际情况,因为资料中包含了其他民族的内容,特别是在有关“经济生活”现状的记述中,民族志编修所面临的资料将会包含非常复杂的内容。类似的困惑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民族经济统计中就已经存在并一直延续至今。
二、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与地方志中民族志的异同
(一)编纂源流不同
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人类各民族创造的文化,以揭示人类文化的本质。在研究中使用考古学、人种志、民俗学、语言学等学科的方法、概念、资料,对全世界不同民族作出描述和分析。文化人类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文化人类学相当于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所称的民族学和在英国所称的社会人类学或社会文化人类学。在中国文化人类学更多地被称为民族学,主要研究各民族和各地区、社区的文化,比较其异同,分析这种异同的产生原因,认识这种异同存在的意义,揭示人类文化的本质,探讨文化的起源和演变规律。文化人类学在从事各项研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开展民族志的编写(在有些地方又称其为人种志)。不过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编写历史并不长,它是随着地理大发现以后,西欧殖民主义东渐,大量旅行家、学者、传教士随行在美洲、大洋洲和南亚以及印尼诸岛对一些土著部族(或民族)所作的游记、见闻录等。至19世纪中叶文化人类学成为独立的学科以后,对研究的民族群体各种文化事项最终形成民族志渐渐成为有关专家、学者的一项重要课题。
地方志中的民族志发端较早,在地方志起源的一些作品中比如《山海经》中就已经有后来的民族志所包含的一些内容。东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南中志》已经载有今云、贵、川地域的少数民族情况。延至元、明、清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后,民族志的内容除了在《全国一统志》中专设有“土民”、“土司”等专章外,在不少的府、州、县志中都设有有关民族的章节,记述当地的民族构成及风俗事项。同时,一些专门记述某一区域风土、物产的志书也大量记述民族志内容,如南宋诗人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涉及了南宋时广南地区(今广西)风土、物产、民族等。清乾隆进士檀萃《滇海虞衡志》十三卷,有专卷记载清代云南民族概况。民国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民族志已成为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编地方志,各省(市、区)志中,普遍地规划编修了民族志。
(二)记述范围的差异
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主要记述民族的技术发展、婚姻家庭演变、风俗习惯、宗教艺术等,20世纪初,一批留学英美学习社会学、人类学的学者如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等回国后,将文化人类学及其各个流派介绍进来,并利用其方法开展了民族实证研究,形成了《中国社区研究的西洋影响与国内近况》(吴文藻著)、《乡土中国》(费孝通著)、《凉山彝家》(林耀华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民族研究成为中国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主流,文化人类学民族志的记述范围逐步扩大到对各民族的社会形态的记述。
地方志中的民族志除了记述民族的历史沿革、政治生活、经济状况、风俗习惯、文学艺术、宗教等以外,还对记述对象所处的自然环境、物产资源等作比较详细的记述,力图让志书在今后的利用中增强信息容量,将某一个被记述的民族群体及其生存环境尽量完整地展现出来。
(三)记述重点的差异
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与地方志中的民族志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差异就是记述重点的不同。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比较偏重于记述对象各类事项的文化变迁、涵化过程(涵化指不同民族接触引起原有文化的变迁)、结构功能等。在某一个章节中,可能重点记述该民族在人类进化发展中最突出、最典型的事项而不一定是全部的标目资料内容;地方志中的民族志重点记述对象各类事项在某一个时间段内的变化,不作功能分析,并且在记述中,比较注重将具体章节的可用资料作全面、系统的吸收和编写。所以在《四川省志·民族志》中,我们会看到彝族篇里面,在记述民主改革以前彝族的“经济生活”里,不仅有居住在大凉山的奴隶制经济,也有居住在安宁河谷平坝地区被称为“水田”的彝族处于封建地主经济状态下的生活状况。而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在涉及到相同时期同一事项的记述时,可能更多地只谈大凉山的奴隶制经济及其内部结构功能互动对彝族社会发展的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地方志体系中的民族志资料更具有魅力。
(四)文化描述的一致性
无论是文化人类学还是地方志中的民族志,尽管他们记述同一事项的重点各有不同,但是,如何做到对某一个区域内某个群体的文化最为贴切的描述和记载是两者一致的目标和任务。地方志编修中,“志、记、传、图、表、录、考”各种表现体裁的综合运用,文化人类学的各种流派研究方法毫无疑问地都是对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其他任何才能和习惯”的最贴切的描述。当然,地方志还可能要宽泛一些,那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地方志对自然环境的记述要详细得多。由此,我们引伸出一个地方志领域一直以来都很关注的一个问题,究竟地方志更接近于何种学科体系,我个人认为,事实上,地方志可能更多地与文化人类学相近,如果让一个学文化人类学的学生去涉及地方志,他可能会更容易理解地方志的概念、内容、操作模式和现实意义,因为在他自己的专业领域,民族志是一个基本的课程和实践要求。
三、方志编纂理论的反思
多年来,不少的方志学者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的浪潮推动下,对方志是否已具备独立的学科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的理性思考。在早期的南彭(彭静中)北来(来新夏)之后,又有黄苇、梁滨久、冼光位、林衍经等学者著书立说,孜孜以求,以俟能在无数地方志编纂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规范的理论体系,指导纷至沓来的实践行为,无奈方志编修太过复杂,每一本志书都面临不同特点、各具特色的记述对象。时至今日,体系完备的方志“学”仍然遥遥无期。使志界英才们困惑不已。其实,我们不妨另辟蹊径,在编辑学的领域多作思考。仔细斟酌,从方志的编辑学意义层面来看,其内容却是十分丰富的,地方志的篇目设计横排规范,它的内容材料组合的竖写要求,它的7种表现体裁的综合运用,还有章节体与条目体的恰当并用,以及资料搜集规范、材料组合中的典型与一般材料的巧妙搭配,还有述而不论的有别于诸多文体的独特文字表现形式等等,都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编辑学魅力。建立切合地方志编修实际的“方志编辑学”抑或更具有现实性意义,诚然,目前已经有少量这方面的论著,但我觉得,这种理念还需要作更为深入系统的论证。
四、民族志编修实践的尝试性思考
作为一个动态群体,按地方志的要求,要对之写出一本志书,比写其他的专志要难得多,因为面对的记述对象是一个动态的群体。像民族的价值观变化、心理变化都是在潜意默化中实现的,不是简单的数字叠加。目前,对省志民族志的编修归纳起来有两种构想。一种方案是篇目设计上将世居民族各自的情况,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俗等横分门类,然后将各民族的资料归入其中编写。这种方案,比较符合地方志横排竖写的特点,但缺点是,就某一个民族的材料而言,由于资料被分散到互不关联的门类中,造成具体到某一个民族的民族志而言整体性和系统性就相对较差。同时,如前所述,由于历史上的诸多原因,各世居民族民主改革前历史发展进程不一,使同一个门类中,各民族相应的内容篇幅大小无法一致,内容的均衡性差。第二种方案是将某一个省级行政区内各世居民族的民族事务管理、区域自治、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事业等设篇集中记述,各世居民族单独设篇处理。这种设计优势在于民族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得到了强化,不足的是,整个志书前半部分记述掌控难度大,后半部分又由于民主改革以前各世居民族历史进程的差异,篇目难以达到一致性,且与志书横排竖写的原则有一定距离。综合而言,目前不少的省志民族志采用了第二种架构,这种取舍应该是更符合实际的,关键是在编修的实践中如何在篇目的科学设计和资料编排上寻求突破。
针对省志民族志的编修实际,在具体的编修工作中从以下途径去思考定位,或许对民族志的编修会有所裨益。
(一)根据世居民族的历史和现状在篇目设计中采用两种模式
第一类,人口较多,聚居人口比例大,入居历史比较长,记述的内容较多的民族,在篇下设“居处环境、历史沿革、政治生活、经济状况、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教育科技、文学艺术”等章。章下设节,比如“政治生活”就包括“土司制度、历代反压迫斗争、解放后的民族区域自治、参政议政”等小节。第二类,人口相对较少,处于散居、杂居状态的人口比例大,入居历史相对较短,而且应记述的内容相对较少的民族,其篇目在篇下只设“居处环境、发展状况、风俗习惯、教育科技与文化”。在“发展状况”一章下设“族源迁徙、政治参与、经济概况”等节。如此处理,可以较好地克服因过分强调篇目的一致性带来有些民族在章节的内容上空洞无物的尴尬局面。
(二)记述上处理好综述(这里的综述不是指概述)与分述、概括性和典型性个案的巧妙结合
按照目前将部分综合事项集中于前半部分设篇记述的方案,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前面已经提及到的内容,在后面民族的分篇中仍然可能涉及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处理好整体与个案的关系。比如在记述“民族经济”一篇中,拿四川来说,民族经济的历史和现状内容重点是:民主改革前藏族的农奴制和彝族的奴隶制经济,民主改革后,民族地区建立了人民公社经济体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广大农村牧区历经了改革,着力开展了农工商、牧工商试点,特别是四川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这是综述类材料,不作过细记述。而有关内容较细的情况诸如民主改革前藏族农奴制和大凉山彝族奴隶制内部经济关系等作为分述材料,应分别纳入藏族篇和彝族篇中去作详细记述。
上述已见民族的小聚居和大杂居的居处特点,即便在聚居区,仍然居住着数量不等的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因此,造成各种统计资料特别是经济统计资料无法完全表现某一个民族的相关情况。为此,笔者认为利用文化人类学的个案研究,精选少数在成员构成方面完全是记述对象主体的村社作为资料采集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将形成的成果作为典型性材料置于相应的章节,增强志书的资料价值和学术品位。
(三)适当借鉴文化人类学有关民族志编写的有益模式
尽管比较而言,文化人类学的民族志所涉及的范围要比地方志中的民族志要窄一些,一些文化人类学工作者也力图发挥自己最高的水准去复原民族文化的原貌。但是,他们比较注重某一民族内部各种文化互动关系和功能的描述,一但有比较充分的材料表明某个文化事项正在发挥着何种功能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表述出来。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对云南西德昂族、景颇族的调查和形成的民族志资料中,宋蜀华等一批文化人类学学者就是这样做的,这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更为广阔深邃的思维空间。如果地方志中的民族志在材料的取舍中,能在述而不论的大原则下,对一些资料非常丰富,论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适度的延伸和恰当的定位未尝不是一处妙笔。
迷雾隐去,风景依然,历史的脚步渐行渐远,民族文化璀灿如斯。回首志界峥嵘岁月,如何让省(市、区)内一个动态的民族群体的文化得到最为贴切的描述,这不仅是文化人类学工作者的使命,同时也是地方志工作者一项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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