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
乡城,古为白狼羌地,从东汉末到三国、魏、晋、南北朝,白狼一直立于西南部落之林。唐乾封二年(667年),白狼被吐蕃王朝所灭,从此乡城受吐蕃统治。
宋代,乡城仍为吐蕃地域,朝廷对藏区采取“归者收纳,乱者必讨”的放任政策。南米谆十二年(1252年),蒙古族以兀良合台为先锋的西路大军征服南诏,西南各地归属,乡城也在其列。
元代,乡城属吐蕃等路宣慰司元帅府管辖。
明代,乡城先隶属朵甘行都指挥管辖。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云南丽江木氏土知府占领乡城,并在乡城县青德乡热公村设置纳西族聚居地,乡城属云南丽江土知府管辖。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青海蒙古族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率兵南下打败木氏土司,结束了木氏土司在乡城的统治,乡城转隶青海和硕特部固始汗统治。
清代,康熙十二年(1673年),洪台吉王正式清查户口。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政府决定废除在西藏施政中独揽大权的第巴职位而设噶伦联合掌政制度,于入藏必经之大路沿途设置驻军粮台塘讯,乡城属理塘粮台管辖。雍正三年(1725年),将康定、理塘、巴塘等地划归四川管辖。雍正七年(1720年),清廷对西康各土司分别给予宣慰司、宣抚司、土千户、土户户等职衔。雍正八年(1730年)设打箭炉厅,理塘宣抚司隶四川省雅州府打箭炉厅管辖。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昌道赵尔丰统兵三千讨伐乡城桑披寺,同年赵尔丰在乡城实行“改土归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始征粮。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升任川滇边务大臣的赵尔丰奏准将定乡县隶属巴安府(巴塘)。
民国二年(1913年),全国废府、厅、州制,设川边道,定乡县属之。次年,北京政府以川边为特区,治所康定,定乡县属川边特别行政区。民国十四年(1925年),改川特别行政区为西康特别行政区,刘存勋为西康屯垦使,定乡县隶之。民国十六年(1927年),刘文辉任川康边防军总指挥,次年在康定设西康政务委员会,定乡县隶之。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西康建省委员会成立,设西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定乡县属第五督察行政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正式建省,成立西康省政府,定乡隶之。
1950年西康解放,定乡县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1年,定乡县改名为乡城县,并正式成立乡城县人民政府。1955年,西康省撤销,乡城县改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至今。
从1908年定乡建县开始,到2016年为止,乡城建县1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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