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
夹江书画纸:夹江县历来盛产白甲竹、水竹、斑竹、金竹、茨竹等10多种竹类,有竹林面积10多万亩,其嫩竹加工成竹浆后即为生产书画纸等纸产品的主要原料。
夹江书画纸生产历史久远,清康熙二十四年版《夹江县志》已载:“竹纸精粗大小皆备……精者用作书籍”,夹江书画纸被钦定为“文闱卷纸”、“贡纸”。
夹江书画纸的主要用途,有初期的成人书写、作画、印刷刊物,发展到成人书写书法、习画书画、中小学生习字习画等方面。
1950年至1985年,夹江书画纸共出口东南亚、日本、西德等国1.82万吨,为国家创造了宝贵的外汇。
1982年至1985年,国家科协从夹江县选调了3名技师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表演中国传统造纸技艺。美国《西雅图晨报》在“中国技术家的生动表演”一文中,称赞:“通过艺术家的表演,将造纸、印刷等古代文明艺术上的成就活生生地展现出……它展现出这一发明对人类的推动作用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
1983年11月,夹江县政府为纪念张大千先生对夹江书画纸生产作出的巨大贡献,命名夹江书画纸为“大千书画纸”。
2007年5月3日,夹江县马村乡杨家书画纸第十二代传人、创制“丈二匹”书画纸并填补中国大幅面书画纸空白的杨占尧,被全国文联、中国民协联合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
2009年11月,中国文房四宝协会授予夹江县为中国书画纸之乡。
2010年10月,夹江县政府组织10多家书画纸企业参加第25届全国文房四宝艺术博览会展评夹江书画纸,其中“雅艺”“双宝”“云龙”“志康”“华艺”5个品牌的书画纸,被评为“十大国之宝”。
2012年,夹江书画纸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省批复,并经国家质检总局评定公布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13年1月,中国文房四宝协会授予夹江县全国中小学生书画纸产业基地县。
2017年,全县有书画纸企业注册商标142件,其中夹江县墨韵书画纸业公司的“华艺”商标为省著名商标。
2022年9月,华艺书画纸坊、大千纸故里、马村石子清纸坊、状元纸坊入选乐山市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夹江叠鞘石斛:夹江叠鞘石斛等石斛为夹江县地域内种植的一种兰科植物,俗称黄草、栽秧花。石斛被药物界称为“药界大熊猫”,被道家称为中华九大仙草之首。清代《本草思辨录》载:“叠鞘石斛,为肾药,为肺药,为肠胃药。”
夹江石斛本为野生,人工种植历史悠久,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版《夹江县志》中,其“物产·药之属”已载有“石斛”。
夹江石斛的人工种植起为歇马乡农户。1978年,歇马乡尖峰村成立尖峰药场,开始加工销售夹江叠鞘石斛等中药材。2001年成立歇马乡石斛协会及村社石斛专业合作社。
2011年,歇马乡新林村连片建设了200亩的夹江叠鞘石斛种植示范基地,申报了“川西秧花”注册商标。
2013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对县申报夹江叠鞘石斛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审定公布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保护对象为夹江叠鞘石斛的鲜品、干条、枫斗和饮片。
2017年,全县石斛种植以夹江叠鞘石斛为主要产品,另外有金钗石斛、马鞭石斛和铁皮石斛等。全县石斛种植范围有歇马乡、麻柳乡、华头镇、吴场镇、三洞镇、甘江镇、黄土镇、土门乡、木城镇等乡镇,种植面积1.3万亩,投产面积7800亩,年产值1.52亿元。其中销售鲜草3120吨,产值5600万元;销售干草800吨,产值9600万元。
2022年12月4日20时09分,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船返回舱在东风着陆场成功着陆,顺利完成此次飞行任务。在飞船返回舱中,畅游太空180天的夹江石斛,搭载飞船顺利返回。本次飞上太空的夹江石斛,采摘于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辕门村,于2022年6月5日搭载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在太空运行180天后于12月4日成功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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