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
今犍为县地,秦时属蜀郡。自汉至隋,大部分时间隶于犍为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开“西南夷”,置犍为郡,郡治鄨(今贵州省遵义市西)。元光五年(前130),郡治移南广(今云南省盐津县东)。汉昭帝始元元年(前86),移治僰道(今宜宾市),后移至武阳(今彭山县境)。犍为郡初领县十二,即僰道、江阳、武阳、南安、资中、符县、牛鞞、南广、朱提、存阝馬阝、堂瑯、汉阳(见《华阳国志》《汉书·地理志》)。今犍为县地当时隶于南安县(治所为今乐山市市中区)。
南齐时,犍为郡治由武阳迁僰道,仍辖南安、冶官等县(见《齐书》)。今犍为县地属南安、冶官等地。至永元二年(500),废冶官县,县地仍属南安。
梁武帝大同十年(544),改僰道为戎州(治所今宜宾市),辖今犍为县地(见《梁书·地理志》)。
北周武帝保定三年(563),在原南安县境设置沉犀郡,立武阳县(见《北周书》)。这是今县境置县政权的开始。郡、县治均在今犍为县境(见《隋书》《太平寰宇记》《元和郡县图志》)。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废北周所置沉犀郡,改武阳县为犍为县,属戎州,这是今县境称犍为县之始。县治所在今治东南十五里。据《元和志》载,“西北至(嘉)州一百五十六里”“大江,在县西十步”“大鹿山,在县北一里”“沉犀故城,在县东南三里”。据此,当在今河口对岸之宝乘寺地带,现为孝姑镇永平村境。炀帝大业十一年(615),治所未变,并分出北部县地设置玉津县,以江有璧玉津得名。治所在县北九十里之冠英场(见《清一统志》)。同年,复置冶官县,今县地东北部属之。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犍为县属戎州,高宗上元元年(674),改属嘉州。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嘉州为犍为郡。肃宗乾元元年(758),犍为郡复为嘉州,犍为县均先后隶之,治所未变(《旧唐书·地理志》)。乾元元年之后,再无犍为郡,只有犍为县。
后蜀明德三年(936),铁山獠族攻城,犍为县治由岷江东岸迁至西岸。“县南临大江”“在州东南一百二十里”,其地当在今犍为治所(见《寰宇记》《清一统志》)。
北宋初,犍为县仍隶嘉州。太祖乾德四年(966),废玉津县为镇,并入犍为县。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县治所移惩非镇(见《宋史·地理志》),其地即今清溪镇。南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犍为县属嘉定府。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嘉定府置总管府,属四川行中书省,领县七,犍为即其一。至元二十年(1283)升嘉定府为嘉定府路,元代犍为县治《元史·地理志》失载,但据《明史·地理志》所记可以推知,县治在玉津镇(今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改嘉定府路为嘉定府。洪武九年(1376),降嘉定府为州,直隶四川布政使司,领县六,犍为即其一。洪武中,县治从玉津镇(在今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迁惩非镇(见《明史·地理志》)。后又移治今县城玉津镇。
清初,州县依旧。清康熙八年(1669)置建昌上南道,领嘉定州。犍为县属嘉定州。
雍正十二年(1734)升嘉定州为府。犍为县属嘉定府,治所未变。
民国元年(1912),废道制,府、州、厅由省直辖。置县公署,设县知事。犍为县仍属嘉定府,县治在今玉津镇。
民国2年(1913),划全省为七道。将府、州、厅一律改称为县,以道辖县。犍为县属上川南道。
民国3年(1914),改上川南道为建昌道,犍为县属建昌道。
民国19年(1930),撤销道制,以省辖县,犍为县直属四川省。
民国24年(1935),划全省为18个行政督察区,另设西康行政督察区。犍为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直至民国38年(1949),犍为县隶属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将四川划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公署,行署下设专区,犍为县属川南行政公署乐山专区。
1953年撤销行署,成立四川省,省以下仍设专区。犍为县属乐山专区。
1968年,乐山专区改称乐山地区,犍为县属乐山地区。
1985年5月,撤销乐山地区,改为乐山市,犍为县属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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