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
古代属《禹贡》梁州之域,秦代属蜀郡辖地,汉代属犍为郡江阳县。
北周(557—591)至宋、元时期属荣州(今荣县)。
明嘉靖年间改属富顺县。
清康熙十九年(1680),自流井作为地名记载于史料。清雍正八年(1730),富顺县曾先后在自流井域内设县丞署、县佐署,管理地方行政和盐务。桐发垱、长坝垱为自流井最早的建置名称,以后邱家垱分出之下邱垱亦属自流井建置范围。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各垱改称保。
民国元年(1912),境内的垱、保合置桐垱区、长垱区、下邱垱区。民国3年(1914)3月,恢复乡团制,区又改称团。民国23年(1934)并团改镇,桐垱团改为桐垱镇,长坵团与下坵团合并为长坵镇。民国24年(1935),川政统一,各县设区,富顺县在自流井设第五区。民国28年(1939)8月,桐垱镇、长邱镇由富顺县第五区划归自贡市管辖。民国31年(1942),桐垱镇更名为自井镇。民国33年(1944),自井镇改为一区、长邱镇改为二区。1950年,一、二区合并为一区。1953年1月,一区正式定名为自流井区,建置为县级政权。
20世纪50—80年代,区管辖的农村先后两次划出,两度成为纯城市区。2005年8月,自贡市区划调整时,将原属大安区的红旗乡、贡井区的荣边镇、沿滩区的高峰乡、农团乡、漆树乡、仲权镇、舒坪镇划入自流井区管辖。2006年5月21日,经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丹桂街道办事处、学苑街道办事处委托自贡高新区管理。2012年12月1日,将高峰乡整体托管给自贡高新区管委会管理。2019年9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农团乡、漆树乡,设立飞龙峡镇;撤销红旗乡,由沿滩区卫坪镇杨公桥村和东湖、紫景、杨公桥3个社区及原红旗乡剩余区域,设立红旗街道;撤销高峰镇,设立高峰街道;撤销舒坪镇,设立舒坪街道。截至2021年年末,全区辖仲权、荣边、飞龙峡3个镇,舒坪、新街、五星街、东兴寺、郭家坳、丹桂街、学苑街、红旗、高峰9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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